近日,合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行政总裁陈爽受贿一案。
据指控,2008年至2019年,陈爽利用担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潘某某等多人在股权收购、企业融资、职务升迁、业务开展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620.926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陈爽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陈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此案将择期宣判。(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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