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梅香:做社区矫正对象的“引路人”

法网中的天下 2024-10-13 21:40:07

2017年2月至今,我一直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从懵懂陌生到业务熟练,我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中找到了成就感,也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不断淬炼自我。

随着心理矫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我将心理学知识运用到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通过入矫谈话、开展心理测试,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心理需求,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及真实思想状况,再进行心理分析评估,建立一套科学的矫正方案,因人施教,取得了良好的矫治效果。

2022年,李某因伪造借款凭证实施诈骗5万元,被判处缓刑三年,入矫谈话时,我了解到其母亲在此之前跳楼自杀,父亲又对李某缺乏管束和沟通。经心理测试评估,我发现李某有强迫症、抑郁等异常表现,存在一定的风险。我立即将此情况及时与司法所沟通,并成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多次上门对李某进行心理疏导,教他通过转移注意力、心理暗示、合理宣泄等自我调适技巧,缓解心理压力,通过不懈努力,成功促使李某在矫期间走出心灵阴霾。

多年的社区矫正工作,使我认识到做好矫正工作既要刚性管理,又要对社矫对象予以柔性关爱,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2020年,我区临时安置9名外省刑满释放人员,我积极要求参加安置帮教工作,连续21天做好安置服务的同时,对4名女性安置对象多次谈话教育,缓解她们的焦虑心情和不良情绪,鼓励她们早日顺利融入社会生活。4名女性安置对象在回原籍后,先后寄来感谢信对我的工作表示感谢。这使我更加坚定了干好社区矫正工作的使命感、自豪感,也激励我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不断砥砺前行。

来源:雨花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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