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和丈夫结婚后,当起了全职太太,并生了3个孩子。后来因为受不了丈夫的家暴,选择了离婚,万万没想到,离婚后丈夫打得更厉害了!几年后,女子找到记者,希望记者能帮忙,她想和前夫复婚! ·来源:小莉帮忙· 据了解,任女士18岁的时候,就认识了李先生,并喜欢上了的对方。当年的李先生是一名司机,虽然司机这个职业现在只能算一般,但在十几年前,算是一个很不错的职业。 任女士和李先生认识后不久,两人就在一起了,开始过起了甜蜜的二人生活,几年后,两人父母见了面,将两人的婚礼提上了议程,并非常开心的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而结婚后,李先生开车挣钱养家,任女士做起了全职太太,并为李先生生了三个孩子。 以任女士的话说,结婚之后,她承担起了家里的一切,洗衣做饭都是她在做,而李先生回家后,什么都不干,吃饭都要把筷子递到他手上。 既然这样,任女士为何还想复婚呢?任女士表示,李先生什么都好,坏毛病就是脾气不好,喜欢动手打人! 任女士表示,她和李先生在一起十几年,最后受不了家暴,选择了离婚,但为了照顾孩子,离婚不离家。
让人没想到的是,离婚后,李先生打她打得更厉害了,后来忍受不了,自己离开了李先生家,独自生活。 任女士透露,她现在想要复婚,除了觉得李先生人还不错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李先生不让她见孩子,她已经三年没有见过孩子了。 记者找到了李先生后,李先生说事情不是任女士说的那样,他并不是无理由打任女士,也不是拿任女士撒气,他是因为任女士不守本分,在外乱来!没能控制住自己! 至于李先生愿不愿意和任女士复婚,李先生一口拒绝,因为他现在已经再婚了,不可能再和任女士在一起。 对于此事,网友感叹,“都被打成这样了,最终还是放不下这段感情,这就是女人啊!”“真是一天不挨打,就浑身难受,怎么办,要去医院看看吗?”“看任女士吵架的劲,我突然觉得她挨打不冤!”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5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虽然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但从法律上讲,李先生不应该家暴任女士,李先生的行为违法。 反家庭保护法第33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就李先生的家暴行为,任女士可以打电话报警,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求助,让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李先生的违法行为。 至于李先生说的,任女士不守本分,在外乱来。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双方互相忠实义务,丈夫有忠实于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忠实于丈夫的义务,如果事情如李先生所言,任女士不守本分,在外乱来,那任女士的行为,违背了忠实义务。 最后,至于任女士想要和李先生复婚,别说李先生已经再婚了,就算没有再婚,也要看李先生是否自愿。 民法典规定得非常清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