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通常为150%或200%。这个比例是通过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要求之间的计算得出的。简单来说,当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时,监管部门认为该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稳健,具备足够的能力应对各种经营风险。换句话说,偿付能力充足率是衡量保险公司财务实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可以关注这家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以确保自己的保险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通过监管部门的监管和保险公司的自我约束,有助于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