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仓市娄东街道惠阳社区网格员张怡在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时,发现某生鲜超市违规使用“生鲜灯”。在偏红色的光源下,大块的猪肉显得格外新鲜红润,这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消费者购买猪肉带回家后,这“美丽外表”就会消失不见。
网格员张怡对商户进行了普法宣传,建议其尽快整改,同时还通过“联动娄城APP”进行了办件上报。办件流转至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商家已整改,按照要求换上了日光灯,换灯后的猪肉回归“本色”,食材品质一目了然。
去年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随着这一规定的实施,“生鲜灯”被全面禁用。
娄东街道集成指挥中心提醒广大经营者,一定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拒绝感官上的“提质”和“美颜”,营造真实健康的消费环境。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使用“生鲜灯”等影响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备,也可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娄东街道集成指挥中心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机制,主动排查使用“生鲜灯”的违规行为,确保新规定按时落实,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放心。
通讯员王晓雨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张毕荣
校对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