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文彬通讯员杨洪畔
在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积极响应中消协“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活动要求,凝聚社会力量营造保护消费者权益良好氛围,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惠民县消费者协会与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滨州融媒中心联合组织开展惠民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发布”“315市场监管在行动”“你点我检”等活动,全方位守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19日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45承办单,求助人柳先生来电反映:2023年12月18日其花费108元于胡集镇某母婴店购买一盒澳洲维生素D,购买后发现无中文标识,导致其用量过多引起身体不适,经了解按照有关规定针对所有进口食品及药品必须附带中文标签及标识,要求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给予严肃处理,并给予合理解释,请处理并回复诉求人。
[处理过程及结果]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此投诉后,立即安排惠民县胡集市场监管所办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在货架中发现有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该母婴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没收违法产品,对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处0.5万元罚款。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案例点评]
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守法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
1.消费者在母婴店这类场所消费,一般只会关注产品是不是进口的,并不会关注产品是否带有中文标签,给不法商家销售违法违规进口母婴产品提供可乘之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请注意查看食品保质期,若是进口食品(商品)的,还应查看是否有中文标签。
2.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一般而言,消费后会在留下消费记录、支付凭证等痕迹,但为了避免消费纠纷,建议消费者截图保留相关凭证,同时,让商家开具的发票注意保留,便于事后维权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