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处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成功追回被执行人陶某军、王某会恶意藏匿的财产,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与公正。本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陶某军、王某会因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为100万元。执行程序启动后,执行法官迅速行动,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存在明显逃避债务的行为,尤其是在车辆处置上涉嫌恶意转移财产。据查,被执行人陶某军在执行程序启动前,已将其名下轿车转让给第三人。此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被执行人不得擅自处分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故意隐匿、转移财产的规定。执行局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陶某军、王某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以司法惩戒力度打击拒执。同时,法官还依法调查了被执行人的房产交易情况。尽管被执行人曾试图通过虚假陈述逃避执行,但法官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不断查询,成功调取了其房产交易记录,并发现被执行人已将其房产出售,交易价格为25万元。最终成功追回该笔款项。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当场给付80万元,剩余20万元承诺每年5万元分期支付。至此,案件成功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