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携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颁布了《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

趣笔谈事 2024-03-25 11:41:47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携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颁布了《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简称《标准》),该规定自4月15日起生效,并将持续有效5年。《标准》针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各个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要求。 特别是在培训场所方面,《标准》强调,培训场所的面积必须与所提供的培训内容和规模相匹配,其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低于200平方米。 同时,用于培训的房屋建筑面积应占整个培训场所建筑面积的至少2/3。此外,《标准》还明确指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实行属地化原则,即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联合负责审核工作。经过审核合格的机构,将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这一系列的措施旨在确保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广大学员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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