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孔晓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安徽省政协原副秘书长孔晓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陵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孔晓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铜陵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孔晓宏利用担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滁州市委副书记、黄山市市长、宣城市市长、宣城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酒店消防验收、拆迁补偿、案件处理、项目招投标、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5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安徽省政协副秘书长孔晓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安徽省政协副秘书长孔晓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安徽省政协原副秘书长孔晓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省政协原副秘书长孔晓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孔晓宏身为主政一方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忘却红色基因,辜负组织信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自甘堕落、贪图享受,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无视党纪国法,违规插手和干预刑事案件办理;官商勾连,利用职务便利为不法商人在项目招投标、拆迁补偿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孔晓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安徽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孔晓宏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孔晓宏的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省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综合:高检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