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周亚越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24年4月9日17时57分在杭州逝世,享年59岁。 周亚越,女,浙江宁波人,浙江师范大学哲学学士学位(1986年),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2006年晋升教授,2008年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现为浙江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MPA 中心主任,浙江省专业行政管理专业负责人。曾任宁波大学教授,一级岗,荣华学者;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任公共管理系主任和宁波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负责人;2010年担任宁波市社科院的“宁波市地方政府治理研究基地”的首席专家。社会兼职:担任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理事,是浙江省法学会和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的会员之一;担任民盟宁波市委法律委员会委员,镇海区政协常委,宁波市妇联讲师团成员,宁波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评审专家、教育部立项项目评审专家。2010年8月被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为认真负责的评审专家。周亚越教授是国内最早研究问责制的学者之一,在这个领域内,出版过国内两本研究问责制的专著即《行政问责制研究》和《行政问责制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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