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树山一案中,最可怕的并非李贵富的腐败问题,而是公权私用不被约束。
李贵富的贪腐行为再恶劣,都是个人行为的败坏,拔掉了这棵毒草一了百了。但公权私用的口子一旦打开,带来的结果贻害无穷,很多手握权力的高官,都会效仿李贵富的做法,不去解决问题,而是把提出问题的人给解决了。一个地方主官如果能轻易调动公检法的力量去对付一个公民,这样的司法机关实在太可怕了。
县委书记李贵富今天指挥公安和检察机关把马树山给逮起来,立了罪判了刑,明天就可能有赵钱孙李书记有样学样,也把反映情况的人给逮起来。如此一来,公检法就会成为私家打手,沦落成个别官员打击异己的工具。
从职业道德和准则来讲,他们的行为更为恶劣,他们不但“知法犯法”,还“执法犯法”。这也是最高检为什么强调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防止此类案件发生”的原因所在。
它再次告诫司法办案人员,要牢固树立法律观念,明白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为谁服务的,不要沦落成为某人看家护院的私人工具,法律面前只有事实,没有职务高低,必须以事实为准则,永葆司法独立精神。
马树山同志绝对不会诬告,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文章分析的很到位
没有网友,老马看不见明天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