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三位阿姨晚饭后遛弯,途经一座大厦楼下时,被楼上掉落的墨汁洒成了大花脸。民警在楼上的书画室找到了相同的墨汁,书画室的负责人表示,墨汁相同只是巧合,不是他们画室丢的。 事发当晚,贺阿姨当时约着两个小姐妹出来逛街散步,没想到三人走到某商场大楼楼下时,突然一瓶墨汁从天而降,砸在了她们的面前,三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怎么一回事,墨汁瓶落地爆开,将三人喷成了大花脸。 突如其来的意外将三位阿姨吓得不轻,本来只是想出来散步逛街,没想到却变得这么狼狈不堪。贺阿姨现在回想起来是后怕不已,如果再走快两步,可能就直接砸到自己头上,到时候可就不是满身墨汁这么简单了。 除了三位阿姨之外,同样遭受惊吓的还有一位小姐姐,这名小姐姐是小李,她说是第六感让她躲过了一劫。当时小李在排队买奶茶,随后有一个小东西从他头上落了下来,下意识他就觉得还会有东西掉下来,于是就赶紧往里面跑,张撒腿没跑两步呢,就听见砰的一声,随后墨汁就溅到他后背还有头发上。不得不说,年轻人就是反应快。 可迎面走来的三位阿姨就比她惨多了,而三位阿姨中的一位赵阿姨更是被吓得不轻,甚至在民警过来询问时,赵阿姨大脑里面都是空白的。连自己的身份证号都想不起来了,吓都吓坏了。 万幸的是,墨汁并没有砸中她们的身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阿姨们是尴尬又无奈,看着对方脸上的墨汁都想笑,那这瓶从天而降的墨汁到底是谁扔的呢? 经过调查得知这栋大楼的18层有一个书画室,而墨汁有可能是从他们那里砸下来的。随后,民警和阿姨们来到了这家书画室。 学生画室负责人却表示,今天晚上这里并没有开课,否认的墨水是他们这边掉下去的。然而民警经过检查在书画室里找到了他们平时所使用的墨汁,而书画室里使用的墨汁竟然和砸下去的那瓶墨汁一模一样,画室负责人却依旧拒不承认,还是一口咬定这只是一个巧合。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它曾与"乱扔垃圾"齐名,排名第二。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高空抛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根据上述法条即可得知,遇到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先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物管公司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因为,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区公共秩序的责任,或维护区域内秩序的责任。高空抛物是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法防止应是物管公司的职责之一。 具体到本案,即使无法查明是否位书画室所丢的墨水瓶,物业公司均要在一定条件下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如果查明确实位该书画室的某人所丢,那么高空抛物的行为人不仅仅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亲爱的读者,您认为是书画室从高空丢的墨水瓶吗?
查查指纹,
这不是跳广场舞的那几个人吗
就是那个书画室里掉的
我记得是楼下广场舞,小伙伸张正义[滑稽笑],给她们一点颜色瞧瞧
高空丢烟头算吗?
如果是抛物砸伤人也存在巧合吗?一听这话就是那种,没有道德不讲公德的人的心里,做了缺德事还在那里巧舌如簧,什么东西!
指纹鉴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