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调戏女学生,被男学生制止案,警方依法对涉事学生进行刑拘,有何过错?为何要有来自四面八方的指责? 醉汉脑疝,伤情较重,警方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刑拘男学生,程序上没有半点过错,而且警方必须要这么做。 至于后面经过调查,如果确定男学生为见义勇为为正当防卫,也会无罪释放。 涉事当事人既然有人伤重,警方依法必须第一时间控制涉事的人员,这是警方的职责所在。而且刑拘只是调查取证的一个过程,也是必要的过程,并不代表男同学就一定有罪。 试想一下,如果有人受伤并报警,难道警方不管不问吗? 网上所有指责警方刑拘当事人的人,绝大多数人是不了解警方办案流程的,仅凭自己的情感认知就开始指责他们,是不对的。 如果男同学最终被认定为故意伤害,到时再指责也不迟。 回想一下,没有一个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当事人在事发时没有被拘留。 所以警方刑拘当事人没有错,也不该被指责。 当年的昆山龙哥案影响比这件事大吧?当事同样第一时间被控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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