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法院通报:法官王佳佳遭报复遇害

长城网 2024-08-12 17:50:18

8月12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8月7日傍晚,该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通报称,8月7日18时26分,有人报警称“某小区地下停车场负二层电梯口处有人被刺伤”,当地警方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到达后,警方发现王佳佳法官颈部被刀割伤,已无生命体征。

查看相关录像后,警方确认行凶者为王佳佳法官所办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党某某(男,50岁,漯河市城区居民,未婚)。

8月8日3时许,警方在党某某家中将其抓获。被抓获时,党某某已畏罪服毒,处于昏迷状态,经送医治疗已无生命危险。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王佳佳法官,女,今年37岁,于2011年进入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工作。今年7月,王佳佳法官承办了党某某起诉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2024年4月4日,党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和一辆小型客车发生轻度碰撞,造成党某某左踝关节处、左腕关节处轻微损伤。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责,党某某无责任。因双方和解未成,7月4日,党某某向郾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18832.93元。

此案由王佳佳法官承办,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对党某某主张的医疗费、施救费等损失全部予以支持;但由于党某某实际住院仅15天,因此判定按15天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对缺乏证据证明的其他财产损失请求依法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处被告赔偿党某某各项损失9384.89元。

判决后,党某某对王佳佳法官未全部支持其诉讼请求心生不满,于8月7日18点左右持凶器进入王佳佳法官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杀害了王佳佳法官。

郾城区法院表示:“我们对王佳佳法官的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悼和无比痛惜,对其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对杀害办案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我院干警将化悲痛为力量,更加勤勉工作,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郾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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