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旭)4月24日,太安堂(股票简称“*ST太安”)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2024年4月23日,太安堂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此外,太安堂还提示,截至目前,因公司2022年被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尚未完全收回,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因公司内控缺陷等原因可能导致审计机构无法就公司2023年计提的大额减值损失发生的具体时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机构很可能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的可能性较高。
太安堂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前述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其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太安堂还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太安堂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太安堂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等情形,前述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一)、(四)、(七)项、第9.8.2条规定,太安堂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财务数据显示,2021年、2022年太安堂归属上市股东净利润分别为-8.03亿元、-8.23亿元,预计2023年亏损17.66亿元-19.21亿元。
校对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