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已有多人被骗!“电信业务员”免费送平板实则花呗扣款2880元

华商网 2024-04-24 20:38:25

收到“电信业务员”的电话,对方声称推销机顶盒,并提出免费增送平板电脑。见面后,先是查看征信,之后又要“授信”、“冻结”花呗余额......

出于对电信公司的信任,多位西安市民听从了骗子的要求,一步步落入了圈套,才发现不仅机顶盒无法正常使用,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还多了一笔2880元的分期账单。

自称“电信业务员”推销机顶盒、赠送平板电脑

查完征信后在支付宝刷走2880元

3月14日,西安市民周先生收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电信公司业务员,推销一款机顶盒,并表示只要4年内一直使用电信网络,不转网,不仅机顶盒免费,还将赠送一台平板电脑。

“我的电话号码用了很多年了,觉得这个活动比较划算,就答应了。”周先生说,当天下午,业务员来到他家安装了一台机顶盒。“他说要先看看我的支付宝征信,之后又提出为了防止转网,需要在支付宝里冻结2880元,之后每月返还60元话费。”周先生说。

随后,业务员拿出一份《宽带机顶盒业务受理单》,让周先生填写。记者看到,这份业务单据中没有任何盖章和落款。其中写着具体业务为:预存/支付宝授权2880元额度花呗,每月返还60元,授权48个月,赠送礼品为“索立信”。

“没想到过了几天机顶盒就坏了,我给业务员和售后人员打电话,都联系不上。那台平板电脑也非常卡顿。我找了数码店的人,他们说这个东西是翻新机,价值就一两百块钱。”周先生说。记者通过购物平台,将周先生的平板电脑照片发送给索立信旗舰店客服,对方表示他们并未售卖平板电脑,也没有周先生的这款产品。

等到了4月,本该返还的话费没有返,周先生的支付宝还被扣走258元。一番查询后发现,之前业务员所说的冻结2880元,变成了他花呗中的一笔12期分期贷款,每月需还本金240元,手续费18元。“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周先生说。

周先生将此事向辖区派出所报案,但未能立案。4月2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周先生报案后出警的民警,对方表示,因为涉案金额不足3000元,且根据周先生的描述判断,该事件属于虚假营销,不属于诈骗,建议周先生走法律途径解决。

用“电信回馈老用户”当幌子盗刷1680元

陕西电信:客户如遇此类问题建议报警处理

在一个维权群中,记者看到,西安已有50多人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一位阎良的王女士说,3月29日,一个自称电信业务员的人打来电话,说电信回馈老客户,会送一份礼品给她。

“前几天我刚在电信办完业务,当时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过我之后会有礼品,我就对这个电话没有怀疑。”王女士说,她和这位业务员约定好地点后,对方很快前来,提出要查看王女士征信,之后需要她配合参加支付宝的一个活动,在账户中冻结1680元,作为回报,王女士可以得到一个空气炸锅以及一笔500元的话费。

随后业务员拿出一份《电信通信合约协议》,这份协议的乙方主体为经开电信营业部,落款处还盖上了印章。在协议的空白处,业务员手写了相关条款,诸如两年内不得转网、注销手机号,需从支付宝授信1680元,之后会有500元话费分24期返还等。

在业务员走后,王女士才注意到,所谓的“授信1680元”,实则是在她的花呗账户中产生了一笔1680元的分期账单。“我赶忙联系业务员,询问这笔钱是谁来还,对方说是电信来还。”王女士说。

到了四月中旬,王女士发现,不仅承诺的话费没有返还,那笔花呗分期账单还从她的支付宝扣走了第一期的钱款。“我再联系业务员,对方电话已经打不通了。”王女士说,她向辖区派出所报了案,但民警认为该事件属于经济纠纷,无法立案。

4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拿着业务员提供给王女士的《电信通信合约协议》来到了未央路的电信经开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该协议并非营业厅出具,落款的印章也不是她们的。

对于此类事件,中国电信陕西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有人打着电信旗号进行的诈骗行为,此前电信曾联合其他运营商对用户发出过相关提醒,客户如遇此类问题建议报警处理。

律师说法:

趁用户不备刷走支付宝额度涉嫌盗窃

若蒙骗用户使用户出于误解允许刷走额度涉嫌诈骗

对于此类事件,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行为人冒充电信工作人员,以赠送平板电脑、机顶盒为噱头,取得用户的信任后,和用户接触,假装查看用户的支付宝征信,趁机将支付宝额度2880元刷走,用户事后才知晓2880元被刷走,且事后行为人玩消失、销声匿迹,不难看出,行为人这一套路,目的并非赠送平板电脑、机顶盒,而是赤裸裸地盗窃用户的支付宝额度,行为人涉嫌盗窃,之所以是涉嫌盗窃,关键在于行为人趁用户不备,秘密将支付宝额度2880元刷走。但若行为人蒙骗用户,致使用户出于误解,自愿允许行为人刷走支付宝额度2880元,事后恍然大悟发现上当受骗,那么此种情况下,行为人则涉嫌诈骗。

赵良善表示,视盗窃的具体数额,警方可对行为人予以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及陕高法[2013]231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盗窃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的意见》之规定,构成盗窃罪的起刑点是2000元,只要盗窃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则构成盗窃罪。若盗窃数额少于2000元的,则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对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白仲夏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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