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我的家都散了,你还不管我!”河南郑州,赵某与常某的情人关系被赵某的丈夫

香橙国际说 2024-04-27 21:20:44

“因为你,我的家都散了,你还不管我!”河南郑州,赵某与常某的情人关系被赵某的丈夫发现,随后赵某的婚姻关系破裂。恼怒的赵某在曾经与情夫常某寻欢的轿车内将常某杀害。

·,赵某在超市工作期间,结识了常来进货的常某,二人一来二去的发展成了情人关系。直至··,黄某发现赵某出轨,二人因此离婚。离婚后赵某没了经济收入,靠摆地摊维持生计,生活十分艰难。她便向常某哭诉,常某不为所动,双方矛盾至此开始加深。在此期间赵某曾向黄某表示过要杀了常某。

·2日,常某驾驶轿车想与赵某去宾馆休息,被赵某拒绝。后常某再次提出想与赵某发生性关系时,被赵某脚踢开。在该过程中,常某扬言“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赵某在车上哭诉:因为你,我跟我老公离婚家散了,你也不管我,今天不是我死就是你死,我今天非把你弄死。随后二人发生撕扯,失去理智的赵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朝常某的头部、上半身等部位捅了40多刀,常某当场死亡。

经法医鉴定:常某头面部有10处创口,颈部有10处创口,躯干部有20处创口。常某系被他人持单刃刺器刺破颈部颈内静脉、胸部上腔静脉致急性大出血死亡。 ·来源: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一、赵某在庭审中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的行为,造成常某的死亡是正当防卫超出的必要的限度。那么本案中赵某的行为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要想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本案中,常某有要求与赵某发生性行为的事实,如果常某的行为被认定为强奸,那么可以认定赵某面临的是不法侵害。反之不然。

2.时间条件 :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本案中,如果认定常某的行为是强奸,赵某受到侵犯之时予以反抗,那就符合了该时间要件。

3.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本案中,如果认定常某的行为是强奸,赵某的反抗行为仅对常某实施,那么就符合了对象要件。

4.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

本案中,如果认定常某的行为是强奸,赵某为了防止自己不受不法侵害予以反抗,其主观就具备防卫意图,那就符合主观要件。

5.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本案中,如果认定常某的行为是强奸,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那么赵某就可以实施无限防卫权,其杀害常某的行为就不属于防卫过当,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认定赵某是否成立正当防卫最大的争议就是:常某的行为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强奸行为。

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本案中赵某不具备不敢、不知反抗的情形,若想证明常某的行为构成强奸,就要证明常某具有暴力手段,这里的暴力手段是指常某对赵某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赵某不敢反抗的手段。

法院经过审查发现:

1、常某想与赵某去宾馆休息,被赵某拒绝,后常某再次提出想与赵某发生性关系时,赵某先用脚将他踢开,后从其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拿出水果刀,朝他头部及上半身连捅数十刀。在该过程中,常某虽扬言“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但这些都不足以证明常某实施了暴力行为。

2、庭审中赵某辩称其看见常某将一把折叠刀放进了左裤口袋,害怕常某用这把刀对其进行加害,但从案发后对被害人衣着检验看,常某虽携带折叠刀,但未从口袋拿出,更未将刀打开。

综上,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常某有强奸的行为,赵某的行为也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定条件。

第二、法院会根据哪些情形综合考虑赵某的量刑?

1、赵某作案后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

2、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常某与赵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对引发本案有一定责任。这些都是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的范围。

3、本案中的赵某未与常某的家属达成民事调解。

最终法院判决:赵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笔者认为:很多时候,婚外情表面看起来很美好、很诱惑,引得很多人蠢蠢欲动,其实一旦踏入就知道是有多麻烦,多痛苦。本案中的赵某原本以为遇到真爱而与黄某离婚去选择常某,谁知真正让常某负责任的时候,却被常某吹了冷风,最终闹出人命,两个人的错,毁了两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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