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一审法院必须给当事人道歉,并将浮桥恢复,对当事人嘉奖

人生总是这样 2023-07-10 00:54:13
法律是死的,法官是活的,如果一个法官只知道照搬法律条款,那人人都可以做。另外法律应该赋予法官更多的自主裁定权,因为立法者未必能面面俱到的考虑到所有细节,而法官是直接面对案件当事人,应该是最清楚案件的细节。吉林白城市黄某自掏腰包修建浮桥,却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案件一经曝光,更多细节也被披露出来。因黄某的村里有一条河,却没有桥,百姓出行极为不方便,黄某一家就是靠在河边摆渡为生,方便了群众也赚取微薄的收益养家糊口。

后来黄某一家自掏13万余元修建了浮桥(浮桥:是将很多条船固定在一起,并铺上钢板,可行人可过车),为收回成本,黄某一家对过往的车辆收取5到10元不等的过桥费,也是因此黄某一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案发时黄某共收取5万余元过桥费。

黄某辩称他收取费用并非强制性,也没有不交钱就不让过桥的情况,所以法院以他强取强收过桥费来定性寻衅滋事罪,明显适用法律错误。

据交钱最多的李某和其他村民证实,黄某所述均为事实,甚至法院宣判后退赔了李某两万余元,李某收到钱后还将这笔钱给黄某又送了回去,按照李某的说法,他认为交这钱很合理,因为如果没有这个桥,他每次出行都会多绕行70多公里。

一审后,浮桥被强拆,黄某一家除孩子外,其余17人均被判刑。

图片与案件无关

小编对此案有不同的看法

1、黄某并非强取强拿,交费全凭自愿,也未扰乱公共秩序,所以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违规修建道桥,或者未经批准修建道桥,会处以行政处罚,也仅仅是行政处罚,而非刑罚。

3、一审法院宣判后,法院对违建桥梁一拆了之,完全视附近百姓出行于不顾,真的太铁面无私了,既然这么铁面无私,对违法建筑零容忍,那么前不久武汉某高档酒店违建为什么不拆除,而仅仅是罚款,面对人民群众的质疑,给出的解释却是要考虑营商环境。

面对浮桥怎么就不考虑群众出行方便了?如此执法,如此双标,太让人难以信服了,甚至让人联想到这中间是否有猫腻。

4、不仅不应该对黄某判刑,相反更应该对黄某进行表扬,黄某仅凭一己之力解决了当地人出行难的问题,没给当地财政增加任何负担,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做了好事,是为公共事业做了贡献。

难道做了好事,做了贡献非要当事人吃亏贴钱才能被承认吗?

图片与案件无关

5、如果法院认为黄某的浮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强拆,那么强拆后,你倒是给当地建一座合格的桥啊?结果却是什么都不做。

什么叫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什么叫改变民生?对黄某这个村来说,建一座就是,你们不建,黄某自掏腰包修建,你们还多般阻挠,你们是权利没处用了吗?

6、死读书,不如不读书,照搬法律条款还都能搬错。拿着高工资,享受着高福利,却做着有损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指望你们来维护一方正义,真是痴人说梦。

7、如此这般判罚,谁还敢做实事?以后想做善事的人,只能捐款,不能亲力亲为,例如挣钱后想给村里修条路,只能捐款,不能参与,这必将严重打击部分有善心人的心。

8、一审法院必须给当事人道歉,并将浮桥恢复,另对当事人嘉奖。

93 阅读:6367
评论列表
  • 梦想 94
    2023-07-10 09:13

    千古奇冤!只有在当今社会上演!自古修桥补都是路积德行善,放在当今却违法犯罪!尽刷三观!闻所未闻!放眼古今中外,绝无仅有!

  • 2023-07-10 09:02

    水利申诉、公安立案、检察公诉、法院审判,这是一串神操作,应全担责

    消灭日本走狗 回复:
    18罗汉转世到一家,做好事不图回报吗[得瑟]
    消灭日本走狗 回复:
    农村一家人18人,搭桥收费,你如果是农村的就问问你们父母长辈,这种人不是村霸,还能是啥大善人吗
  • 2023-07-10 06:36

    腐烂变质的群体,是时候埋葬它了

  • 2023-07-10 09:45

    尺都不正,量出的数据能准吗?法官的来路不正,判决的案子能正确吗

  • 2023-07-10 12:07

    别老是说西方双标,我们自己的标准是什么?

    俺从没忘过你 回复:
    无赖标准
    寿卿山人 回复:
    有的是水平有限,有的是没政治灵魂,有的受贿后故意误判
  • 2023-07-10 05:29

    它们绝不会认错的

  • 2023-07-10 12:01

    私人建桥违法,不违法的部门你们倒是建啊

  • 伊洛 26
    2023-07-10 08:57

    不对,这是公诉案。检察院不提公诉,法院则不会立案审理。 问题先出在检察院!!

  • 伯爵 22
    2023-07-10 12:56

    人家审判长自己高考冒名顶替上的大学,这种货都能当上大法官可见人家关系后台有多硬[点赞]想让它道歉你怕不是在想P吃[笑着哭]

    用户56xxx79 回复:
    太可怕了……
  • 乱铄 19
    2023-07-10 12:06

    那法官根本就法盲一个,是个街痞混子。拿了水利局的好处。

  • 2023-07-10 08:39

    捐款也让它们贪了

  • 晴月 18
    2023-07-10 11:32

    你过得舒服了,他们心里就不舒服了。

  • 古董 17
    2023-07-10 07:28

    恢复浮桥就算了,道歉并赔偿损失是有必要的

    用户16xxx19 回复:
    恢复浮桥把人家出资成本补贴给人,这样就不属于私人的了
  • 2023-07-10 11:45

    浮桥恢复,这些钱应该让那些做决定的人出,不能出在财政上

  • 2023-07-10 09:36

    可怜可悲可泣无信无德无知

  • 2023-07-10 09:13

    一个环节不贪都不会有这种事[得瑟]

  • 2023-07-10 05:42

    好人好事

  • 光 GO 10
    2023-07-10 13:38

    这家法院应该解散了吧!法官都应该回家卖红鼠

  • 2023-07-10 14:52

    人家法官都是冒名顶替,还奢侈法律公证??

  • 2023-07-10 12:46

    收了50,000块钱二年二三年的时间收了50,000块钱不用说成本连载那就好等于上班的工钱都不够

    可以要得。杜。 回复:
    人家不是说了,愿交就交,不愿交就不交,又能收到多少钱。
    阿东 回复: 可以要得。杜。
    是相信嘴里说的,还是相信实际做的?
  • 2023-07-10 07:08

    小编别的说都对,只有一点说错了,哪有什么收益啊?!离收回成本还不到一半,还必须交水利局,如果说有收益,也只是水利局获益

  • 2023-07-10 04:45

    不可能的了。谁都不可能开得这个头。 全国各地,都会有些从不铺水坭硬化的街头街角就说明问题了。 平时就一段泥浆路,但涉及归属的问题,公家不管,但也轮不到你个人私人来管,如果个人出资购买水坭硬化了,就说明这地归你了。国家不会许可的。但国家几十年又不会投资去硬化,就是这种现象。

    憨憨 回复:
    这个得看对当地老百姓的利弊!他的桥是方便了老百姓!而不是阻碍了老百姓出行!你私自硬化道路收费,让原本有的路(泥巴路)无法免费通行,就属于占用!当然不合法!而他这桥的旁边,你可以趟过去或有过去,和之前没桥时是一样的,他并未改变之前的大众出行方式,只是提供了更加方便安全的选项,适当回收成本有何不可!又不是收天价
  • 2023-07-10 12:56

    只要上级下问令,叫一审的跪都成

  • 2023-07-10 09:21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为了一个人放弃国家培育这些栋梁之材。那不是侵犯了国家神圣的法律[笑着哭]

  • 2023-07-10 14:24

    进口核污染的海鲜,罚款多少?核酸造假,罚款多少??

  • 2023-07-10 07:55

    好文章,[点赞]

  • 2023-07-10 06:54

    一个小偷判的

  • 2023-07-10 09:25

    可恶至极

  • 2023-07-10 10:44

    胡扯!民生≠法!

  • 2023-07-10 11:16

    弄嚴懲一審判決者,應該處死刑

  • 2023-07-10 10:32

    别扯没用的 你能让时间倒流啊?

  • 2023-07-10 08:50

    就算赢了又如何。

  • 2023-07-10 17:12

    法律为利益服务,明摆着的。

  • 2023-07-10 12:26

    一些大贪干的事情

  • 2023-07-10 15:28

    别意淫了,一丘之貉

  • 2023-07-10 08:36

    比公家的便宜合理[点赞]

  • 2023-07-10 09:12

    此建议好!

  • 2023-07-10 23:40

    要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 2023-07-10 20:46

    愚公移山,也被判刑?

    陈郁文 回复:
    精卫填海[呲牙笑]破坏生态[呲牙笑]
  • 2023-07-10 21:48

    船只安全还是还是船连起来的铁板桥安全?法院在做坏事了。

  • 2023-07-10 09:15

    法官应该还注重证据

  • 2023-07-10 07:02

    坚持彻查法院,将法官收监!

  • 2023-07-10 06:50

    缴税了吗?

  • 2023-07-10 19:28

    允许收回成本才行。

  • 2023-07-10 22:48

    舟桥旅广大指战员瑟瑟发抖了!

  • 2023-07-10 22:19

    捐款逅却还知道到了哪个王八蛋口袋了!宁愿不捐,要捐亲自送到需要捐款人手中。

  • 2023-07-10 16:20

    一审法官全部开除,以前审的案,全部复审!

  • 2023-07-10 19:44

    坏事干尽,

  • 2023-07-11 07:42

    该楂的不楂不该楂的反而楂,这社会???

  • 2023-07-11 04:26

    现代版胡声僧断胡涂案,这样的法官应受到追责,以乱用职权罪判一川。

  • 2023-07-10 15:04

    希望按你所说

  • 2023-07-10 07:50

    慧博市法院、兆南法院就是全世界的笑话。

  • 2023-07-10 21:52

    这群法官也该凌迟处死吧!!

  • 2023-07-10 21:45

    该管的吧你们不管,不该管的你们昧着良心管

  • 2023-07-10 20:04

    18罗汉转世刚好投胎到一家人,做好事不图回报[得瑟]

  • 2023-07-10 22:24

    法治社会?

  • 2023-07-10 21:45

    让你知道权的可怕!

  • 2023-07-10 19:29

    民生无所谓。法律才是正道。

  • 2023-07-10 23:40

    支持

  • 2023-07-11 06:00

    法律是神圣的,不能是当地管辖的工具!

  • 2023-07-11 08:28

    追究有关部门当事人烂用职权的责任。

人生总是这样

简介:相遇是一种缘分,牵手走下去才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