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哲学史上,柏拉图(Plato)是一座绕不过去的高山,后世哲学的所有重要思想,几乎都可以在他那儿找到源头。英国哲学家怀特海(AlfredWhitehead)在论及柏拉图时曾说“两千五百年的西方哲学不过是柏拉图哲学的一系列注脚而已”。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哲人,在经济学界的口碑却似乎不太好。很多学者对他的印象是:主张政府干预,对市场机制则不甚友好。比如,米塞斯(LudwigvonMises)曾认为柏拉图是自由市场的敌人和经济学的反对者;哈耶克(FriedrichvonHayek)将柏拉图称为“极权主义的理论家”,罗斯巴德(MurrayRothbard)将柏拉图的名作《理想国》称为“极权主义的经典辩护”;而熊彼特(JosephSchumpeter)则更是暗示其经济政策有法西斯主义的倾向。
那么,柏拉图真的是反市场的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对柏拉图的生平及其经济观点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柏拉图的生平
柏拉图的原名是亚里斯多克勒斯(Aristokles),其原意是“最为著名”。我们更为熟悉的“柏拉图”则是个绰号,关于它的含义有两种解读:一种观点认为它是“大块头”之意,用来形容柏拉图身形的高大;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它是“平坦”之意,用来形容其前额的宽阔。
根据古罗马时期的哲学史家第欧尼根·拉尔修(DiogenesLaertius)所写的《名哲言行录》,柏拉图出生在第88届奥运会期间,萨尔格利翁月的第七天——这天正好也是传说中太阳神阿波罗的生日。照此推算,柏拉图应生于公元前427年的5月7日。在柏拉图的整个童年时代,雅典都在和斯巴达交战。这场战争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伯罗奔尼撒战争。
柏拉图的家世十分显赫。其父亲阿里斯顿(Ariston)的谱系可以追溯到雅典最后一位君王科德鲁斯(Codrus),而其母亲珀里珂提恩(Perictione)则是著名政治家梭伦(Solon)的同族后裔。他的两位舅舅克里底亚(Critias)和卡尔米德(Charmides)都曾是雅典的风云人物,尤其是卡尔米德,曾被苏格拉底盛赞为年轻人中最杰出、最明智的。后来,他们还成了“三十僭主”的领袖。
年轻时的柏拉图身强力壮,曾跟从著名的角斗士阿里斯道学习体操,并曾在运动会上与人比试摔跤。据说,“柏拉图”这个绰号就是阿里斯道所赐。在“野蛮其体魄”的同时,柏拉图也没有忘记“文明其精神”。少年时期的他曾醉心于绘画和作诗,尤其喜欢写抒情诗和悲剧,并潜心研读过毕达哥拉斯和赫拉克利特的哲学。
不过,当他在狄俄尼索斯剧院门外听了苏格拉底的讲话后,就把自己过去的诗稿投进了火堆,转而成了苏格拉底的学生和追随者。关于柏拉图拜师苏格拉底,还有一个传说:据说,苏格拉底曾梦见一只天鹅飞入自己怀中,盘桓许久,随后长鸣一声,展翅高飞而去。第二天,就遇到了柏拉图来登门拜师。
柏拉图在苏格拉底身边形影不离地学习了整整八年。在耳濡目染之下,他学到了很多知识,更学会了苏格拉底思考问题的方法。正当他憧憬着用自己学到的一切大展一番身手时,雅典的政局却迎来了惊天巨变。公元前404年,持续了28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以雅典的失败而告终。
在雅典城内,“三十僭主”推翻了民主政治,组织起了一个对外向斯巴达屈膝,对内却残酷镇压公民的傀儡政府。据说,在“三十僭主”统治时期,被他们杀害的雅典人数就超过了伯罗奔尼撒战争后期雅典人死亡数量的总和。
当时,“三十僭主”的领袖,就是柏拉图的两位舅舅克里底亚和卡尔米德。两位舅舅非常了解柏拉图的才华,因而在掌权之后马上向他抛出了橄榄枝,希望他也加入统治集团。不过,柏拉图并不认同这两位舅舅的行为,立即拒绝了这个要求。事实证明,他的这个选择是对的,仅仅几个月后,“三十僭主”就被雅典公民推翻了,克里底亚和卡尔米德都在混乱中被杀死。可以想象,如果当初柏拉图接受了他们的邀请,那他作为僭主同党,即使不死于乱军之中,恐怕也难逃雅典人的秋后算账。
“三十僭主”被推翻后,民主派又重新掌了权。由于克里底亚和卡尔米德都曾追随苏格拉底学习,所以很快就有人以亵渎神明、毒害青年等罪名对苏格拉底提起了起诉。公元前399年初夏,由500雅典人组成的陪审团对苏格拉底进行了公开的审判。尽管苏格拉底非常雄辩地为自己进行了辩护,但最终陪审团以360票比140票判处了其死刑。
虽然在判决之后,苏格拉底完全有机会逃走,但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在和朋友们畅谈了一番哲学之后,毅然将手中的鸩酒一饮而尽。作为弟子,柏拉图很可能目睹了其恩师受审和自杀的场景,这对他的触动很大。后来,他一直不太信任民主体制,根源可能就在于此。
苏格拉底死后,柏拉图由于害怕遭受牵连而离开了雅典。此后,他先后游历了希腊本土,以及意大利、埃及等地。直到十多年之后,已过不惑之年的柏拉图才结束了漂泊,回到了雅典。
重回故乡之后,柏拉图在雅典城外的阿卡米德(Akadcmos)园林开办了学园,并开始开班授徒。相比于几年前的颠沛流离,柏拉图在学园的日子可谓分外宁静。在学园中,柏拉图一边和学生探讨哲学问题,一边进行创作。几年之中,就写成了多部重量级的哲学著作。他著名的“哲学家王”思想也是在这期间形成的。
就在柏拉图以为自己的余生将这么平淡地度过之时,他却意外卷入了一场风波。好友狄翁(Dion)来信邀请他前往城邦叙拉古(Syracusa)担任僭主狄奥尼修斯一世(DionysiusI)的顾问。柏拉图认为这是施展自己政治抱负的良好机会,于是欣然前往,却遭受冷遇,悻悻而回。在此之后,柏拉图又两次应邀访问叙拉古,但都难得重用。他甚至还因卷入了狄翁和狄奥尼修斯二世(DionysiusII)的权力纠纷,差点被卖为奴隶。
从叙拉古回国之后,柏拉图的政治理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虽然他依然相信“哲学家王”统治是最理想的,但他也认识到这种理想的情况可能很难真实实现。因而,在晚期,他开始更强调法律在政治中的作用。
公元前347年,柏拉图受邀参加一位朋友的婚礼。当众人沉浸于狂欢之时,这位年逾八旬的老人却退到屋中的安静角落,躺在一把睡椅上安然睡去。当人们试图叫醒他时,却发现他早已在梦中悄然辞世。
善、正义与幸福
现在我们来讨论柏拉图的经济思想。一般来说,一位学者在建构自己的经济理论时,都会有一个逻辑的出发点。比如,古典经济学家们习惯于从“价值”(Value)出发讨论问题,而新古典经济学家们则更倾向于从“效用”(Utility)出发去构建自己的体系。一旦有了这样一个出发点,后续的分析就可以转化为一个优化的问题。
柏拉图讨论经济问题的出发点是什么呢?在我看来,是“幸福”(Eudai-monia)。在希腊语中,“幸福”指的是一种心灵处于和谐状态时的积极感受。如何获得这种感受呢?这要求灵魂的各部分可以按照正义的标准各安其分。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由三个部分——欲望、激情和理智。其中,欲望是“人们用以感觉爱、饿、渴等等物欲之骚动”的部分;激情是“我们借以发怒的那个东西”;而理性则是“用于思考推理的部分”。如果这三个部分不能各安其分,灵魂就不可能和谐。比如,如果欲望过度,人就会沉迷享乐,走向深渊;而如果激情过度,人就难以平静。因而,唯有让这三个部分彼此友好和谐,心灵的和谐才能实现,人才可能达到幸福。
那么,人们如何才能让灵魂的各部分归于和谐呢?其要旨就在于拥有“善”的理念。
我们知道,柏拉图的哲学体系是以“理念”(Idea)为核心的。在他看来,世间的万物都是对其自身“理念”的摹写。比如,我们之所以说一个物体是桌子,就因为它摹写了桌子的理念;之所以说一个图形是圆,就因为它摹写了圆的理念。我们说一个行为是善的,也是因为它摹写了善的理念。
在柏拉图看来,正是因为有了善的理念,才让现实中的各种美德有了存在的可能,人的理智也才会有能力去克制欲望和激情的纷扰,才能让行为正义,进而才可能达到幸福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们要实现幸福,就必须拥有善的理念。而要做到这一点,人们就必须接受教育,从而让自己的灵魂可以回忆起关于善的理念的知识。
柏拉图认为,只有当拥有了善的理念后,真正的幸福才可能实现。在《理想国》的第九章,他曾经详细阐述过这个观点。他借苏格拉底之口,将人的快乐分为了三种:第一种是获得了金钱和利益,满足了肉体的欲望后的快乐;第二种是得到了优越、胜利和名誉之后的快乐;第三种则是拥有了“善”的理念之后的快乐。
他指出,前两种快乐都是短暂且易逝的,只有第三种快乐才是真实而恒久的,才是真正的幸福。对于一个理智的人而言,就不应该去追求那些短暂的快乐,而应该把对善的理念的追求作为自己的目标。
柏拉图关于经济问题的看法,都是从追求和践行善的理念,借以实现幸福的角度出发展开的。以对于财富的态度为例。在《理想国》中,他曾借老者克法洛斯之口表示:“拥有财富能大大帮助一个人不欺骗任何人(即使是无意地欺骗)或对他不忠实,不亏欠神任何祭祀或亏欠人任何钱财。”从这个角度看,他肯定财富作为追寻幸福的工具的价值。
不过,工具毕竟只是工具,如果误将它作为追求的目标,就反而会导致人陷入迷失,因而柏拉图认为,对于财富的欲望应当予以节制。关于这一点,他在《法律篇》中作了更为清晰的阐述。他指出:“追求金钱必须限制在美德的范围之内。”确切说,它需要摆在对灵魂和身体的追求之后。
分工和市场
柏拉图的经济观点中,有关分工的讨论是最值得重视的。在《理想国》的第二卷,柏拉图曾借苏格拉底和阿德曼托斯的对话指出,要建立一个城邦,首先需要有粮食、住房、衣物等物质资料的保证。要准备这一切,可以有两种可选的方案:一种是进行分工,由农民专门生产粮食、工匠专门造房、纺织工人专门生产衣服;另一种则是让所有城邦公民都自行生产这些物品,用一部分时间种粮,一部分时间盖房,一部分时间做衣服。
柏拉图选择的是第一种方案。他指出:“只要每个人在恰当的时候干适合他性格的工作,放弃其他的事情,专搞一行,这样就会使每种东西生产得又多又好。”如果用现代经济学的术语表述他的观点:就是分工可以促进生产效率的增进。
这里,我们可以将柏拉图的分工观点和亚当·斯密的分工观点进行一些对比。在柏拉图看来,分工的原因在于人在能力和偏好上的自然差别,而分工的效率也来自让每个人都干了适合他干的事。容易看到,这个观点其实是其哲学观点的推论。在柏拉图看来,城邦作为一个帮助人们追求正义和幸福的实体,其本身就是一个“大写的人”。既然个人的正义和幸福要求灵魂各部分的各安其分,那么城邦的正义和幸福当然也要求其所有成员的各安其份。
而斯密关于分工问题的讨论则不一样。在他看来,分工的起源是人们进行交换的倾向。而随着分工的进行,人从事某一工作的技能将会内生地得到提升。从这个意义上看,柏拉图的分工观其实是一个静态的观点,而斯密的分工规则是动态的。
既然有了分工,那么如何在城邦内部进行产品的交换和分配就成了一个问题。显然,这可以采用市场,也可以采用计划。对这个问题,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借阿德曼托斯之口给出了干脆的回答:“交换显然是用买和卖的办法。”也就是说,他选择了市场方案。从这个角度看,柏拉图并不像很多学者认为的那样,是一个反对市场的人。
在肯定市场的价值后,柏拉图还后续讨论了很多支撑市场发展的要素。比如,他指出需要有货币,要有专门的商人,以及专门为商人服务的人。
这里需要插几句的是:柏拉图关于货币的观点非常超前。在他看来,货币的本质是一种“交换的媒介”(tokenforpurposesofexchange),它不必由金银构成,而只需要用某种城邦内部公认的介质来充当就可以了。在后来的《法律篇》中,他更是建议在城邦内部停用金银进行交易,仅将金银用于城邦之间的交易。很显然,这种观点已经十分接近现代经济学对于法定货币的理解。
此外,柏拉图还对分工和市场的扩展进行了演绎。他指出:起初,城邦只由少数的成员构成,这样的生产和交换水平只能让城邦成员满足基本的生活水平。这样的城邦只能被称为“猪的城邦”。此后,由于人们的需求不断扩展,越来越多不同分工的生产者将会进入城邦,他们都会在市场上交换他们的产出,这时人们就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奢侈品,也会产生更多的欲望,而城邦也随之发展成为“发高烧的城邦”。
虽然从用词上我们就不难看出柏拉图对上述这两类城邦形态都持有贬义,但他的描述却已经很好地描述出了市场规模和分工深度之间的相互促进关系,这和后来斯密在《国富论》中的叙述有异曲同工之妙。
城邦的结构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到,仅具有经济职能的城邦形态完全可以通过一种市场的自发力量来实现。但这显然是不够的。柏拉图进一步进行了演绎:随着人的欲望不断地膨胀,城邦就需要从邻近的城邦那里去争夺资源,同时抵御邻邦的入侵。这样,城邦就需要引入一个专门的“护卫者”阶层。
相比于生产者,护卫者需要有特殊的品质。他们需要有温和与刚烈的双重个性——对于他守护的城邦居民,他需要温和;而对于敌人,他们则需要刚烈。此外,他们还需要有一套更高的道德品质,不能追求奢侈和享受,而要甘于简单和质朴。
显然,要达到这一切,他们就需要经过一整套完整的教育。这套教育将包括最初的军事训练和基本技艺的培训,直到后来的辩证法和哲学等的学习,其目的除了训练护卫者的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激发出他们的道德品质。
在护卫者阶层中,将有一部分具有最高理智和德行的人脱颖而出。在柏拉图看来,他们就应该成为城邦的统治者,也就是所谓的“哲学家王”(PhilosopherKing)。作为城邦权力的掌握者,他们将制定城邦的规则、规划城邦的发展,从而保证城邦的正义,让全体城邦成员获得最大的幸福。
容易看到,柏拉图关于国家结构的推导,其实就是将其分工理论应用到了非经济部门。马克思曾指出,“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分工被说成是国家的构成原则”,这个观察可谓切中要害。
和对于经济领域分工的分析一样,柏拉图认为人们究竟应该在城邦中扮演怎样的角色,都是由其自身的特质决定的。对此,他用了一个很有名的比喻:神创造人时,在一些人身上加入了黄金,这类人善于利用理性,适合成为统治者;在一些人身上加入了白银,这类人勇敢善战,适合成为护卫者;另一些人身上则被加入了铁,这类人充满感情和欲望,适合成为生产者。
长久以来,柏拉图的这个观点一直遭受人们的诟病,认为这是倡导血统论或遗传决定论,反对社会的正常流动。但其实这个观点似乎是值得商榷的。一方面,柏拉图并没有将人的特质和血统等同起来。他明确指出,“虽则父子天赋相承,有时不免金父生银子,银父生金子”。一旦发生了这种情况,就要把人重新放到适合他的位置上去。由此可以看出,柏拉图其实支持社会的流动,只不过主张流动应当以特质为根据。
另一方面,现实中每个人的先天特质有所差异,但这些信息并不能直接被社会上的人认识到。要识别个人在特质上的差异,必须依靠某些甄别机制。容易看到,柏拉图所倡导的漫长教育和历练除了在帮助人们获得技能之外,也在相当程度上扮演了甄别机制的角色。事实上,在他眼中“哲学家王”就必须通过这个机制充分证明自己,才能成为真正的统治者。
财产制度
在很多的作品当中,柏拉图被描述为主张废除私有财产,实行财产公有。但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实际上,在《理想国》中,柏拉图仅对统治阶层(包括守卫者和“哲学家王”)提出了以上要求,他们只是整个城邦人口的一小部分。而对于更大部分的生产者,他并没有要求他们放弃私有财产。
柏拉图指出,如果拥有私有财产,统治者们将会热衷于追求私利,而不关心城邦大众的利益,甚至从维护人们利益的盟友蜕变为人民的“敌人和暴君”。另外,他还指出,城邦统治者的心灵实际上已经从神那儿得到了金银,所以无需再拥有世间的金银。
这个说法看似迷信而荒谬,但从精神上看,它其实和现代国家中要求公职人员不得经营有利益相关产业的观点类似。本质上,放弃私产可以被视为一种“有成本的信号”(CostlySignal),希望跻身统治阶层的人可以通过它来向人们展示自己的灵魂中确实具有“金银”特质,而不存在私心。
在《法律篇》中,柏拉图又对自己的思想进行了修正。他开始认识到在现实中很难要求统治阶层都摒除私心,因此他开始认同他们可以持有私产的观点。为了防止由此导致的贫富分化,以及统治阶层以权谋私的问题,他提出了三项限制措施:
第一,将最富者和最穷者的财富差距控制在五倍以内,如果有人被发现占有登记总额以上的任何东西,则全部多余部分将被没收;第二,通过混合政体将平民的意见纳入政治过程,“从每个财产等级中选出180人,其中一半最后通过抽签选出”;第三,通过法律来弥补美德的不足、节制人们的贪欲。
事实上,柏拉图不仅认可私有财产的存在,而且设计了不少保护私有财产的制度。比如,在《法律篇》的第十一章中,他就探讨了很多有关财产保护、处置和继承的制度。后来民法当中的很多理念,在此都可以找到影子。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柏拉图认可私有财产的存在,也倡导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但他确实不主张城邦成员在私产上存在太大的分配不均。在他看来,极端的贫困和极端的富有都会产生邪恶,从而影响城邦正义的实现。基于这一认识,他主张“立法者应该决定贫与富的财产界限”。
城邦对市场活动的介入
认为柏拉图反市场的学者指出,柏拉图主张城邦统治者实行计划干预,而不顾市场自身的秩序。比如,米塞斯在谈及柏拉图的理论时,就将其理论概括为:感受“天意”召唤的“超人”像建筑师构造一栋建筑一样规划城邦的方向,而“臣民”的合作则对其计划无足轻重。这种说法很能引起读者的共鸣,但其实它更多是米塞斯借批判柏拉图来反对当世的计划经济的托词,其关于柏拉图理论的评价并不客观。
实际上,柏拉图并不是一个计划主义者。他固然主张城邦要介入市场,但在此过程中,城邦扮演的更多是一个服务者和支持者的角色。以《理想国》的讨论为例:他之所以要在仅有经济职能的城邦引入护卫者,目的是要拓展城邦土地、守卫城邦安宁。从这个职能介绍看,守卫者的任务主要是(通过战争)拓展市场,同时保证市场运作,而不是为了控制和干预市场。
为了维护市场更有效地运作,柏拉图主张对市场交易、工匠的契约、海港征税等重点领域进行立法规范。在《法律篇》中,他进一步建议对市场管理及相关官员选拔、管理职责等进行具体规范。从现代的观点看,他的这些主张其实非常符合用法治来规范营商环境的理念。
需要指出的是,他也并不支持对市场的运作做过细的规定。他认为“把规矩订成法律是愚蠢的。仅仅订成条款写在纸上的法律得不到遵守。”相比于面面俱到的依法行事,他更主张给市场的自发运作留下了空间。在《理想国》的第四卷中,他借阿德曼托斯之口说:“对于优秀的人,把这么多的法律条文强加给他们是不恰当的。需要什么规则,大多数他们自己会很容易发现的。”
当然,在柏拉图的著作中,我们也确实可以看到一些看似反对市场的观点。比如,在《法律篇》中,他曾表示了对商人的歧视,主张城邦对商业活动进行限制。但如果通观文本,就会发现这并不意味着他对商业活动本身的反对。他明确表示:“当我们考虑到零售的基本功能时,国内的零售不是一件坏事,而是有益的。如果有人能使原先天然分布不平衡、不合比例的各种物品平衡而又合乎比例地分布到各地,供人们使用,那他岂不是大恩人吗?”
而之所以商人有如此功能,人们还要对商人进行歧视,主要是他们在商业活动中从事了一些不法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看,他所主张的对商业活动的限制,更多是对商业的一种规范,它和直接干预或者计划是有本质区别的。
另外,柏拉图还主张对一些市场行为进行限制,比如他主张禁止对土地的买卖和高利贷行为。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看,其中的一些措施确实有损市场的效率,这也确实反映了其认知上的局限性。不过,这些主张都是局部的。从整体上,我们似乎很难找到柏拉图反对市场的有力证据。
柏拉图是市场之敌吗?
现在,我们回到本文开头的问题:柏拉图真的是市场之敌吗?在我看来,答案是否定的。
尽管和现代经济学相比,柏拉图选择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分析起点——从“幸福”而非“效用”入手来看待经济问题,并从一开始就将城邦作为分析经济问题的主要背景。但从之前的分析可以看出,他并没有否认市场的力量。
恰恰相反,他在考虑国家(城邦)起源时,是从分工和市场的角度出发的,在讨论城邦的结构时,也用了十分经济化的思路。在论及城邦与市场行为的关系时,他也更多地主张城邦扮演一种服务者和协调者的角色。如果仅看这些,那么他的观点其实更为接近斯密等古典经济学者而非主张干预的学者。
诚然,在他的著作中有很多容易引起人们误读的观点,如主张财产公有、歧视商人等,但一旦看清了这些论述的前因后果,这些观点似乎也可以找到合理之处。从这个意义上看,我更赞同查普曼大学的哲学学者麦克戴维德(BrennanMcDavid)的观点,将他称为一名“适度的市场乐观主义者”(ModerateMarketOptimist)——他既不像以米塞斯为代表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者那样认同市场的一切,但也绝对称不上是市场的敌人。
一些学者认为,按照现代的观点,柏拉图的经济观点中,不少都过于天真,尤其是在较早的《理想国》中,情况更为突出。这一点,我们必须承认。毕竟柏拉图是一位生活在两千多年前的古人,并且当时希腊社会的生产主要是由占人口2/3的奴隶完成的,他这样的顶级贵族完全不用亲自生产,因而在观察经济问题时也必然有很多偏差。考虑到这点,我们也大可不必苛责古人。
事实上,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很多观点在今天依然是颇具启发意义的。尤其是在物欲横流的当下,他主张追求正义,从正义来达成幸福的观点,或许是治愈很多市场弊病的一剂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