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我和他谈恋爱,又和别人结婚?”四川巴中,男子刘顿结婚当天,前女友唐婉从成都赶

故人军情观 2024-05-19 10:22:05

“逼我和他谈恋爱,又和别人结婚?”四川巴中,男子刘顿结婚当天,前女友唐婉从成都赶了过去,混进婚礼现场,拿出墨水泼到他身上,还沾到新娘婚纱上,之后又拿出一把冥币撒了出去,还拿出印有刘顿隐私照片的传单到处发,被亲友们上前控制住,拖到门口的时候,唐婉还试图拿出水果刀,又被拦下。现场报警后,婚礼得以继续进行。第二天,经过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唐婉赔礼道歉,刘顿表示谅解,请求不予追究她的法律责任,唐婉对刘顿的加害行为予以谅解,双方自愿放弃索赔,互不干扰对方的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等。

唐婉说,她在2018年6月,通过朋友与刘顿相识。一天,她与刘顿一同吃饭时,被刘顿强暴,事后她将对方拉黑,没想到对方又找到她,说对她负责,“我被逼与他继续谈恋爱。”2020年,他们打架后,在民警调解下分手,刘顿支付她5万元,她保证不打扰刘顿的工作和生活,否则返还该5万元。结果去年1月,刘顿婚礼当天,发生了前面的事。

今年2月,刘顿将唐婉起诉到法院,说她侵犯自己的名誉权,要求书面道歉并消除影响,索赔2万元,返还5万元。诉状中说,去年5月,唐婉到他工作单位,诋毁他的名誉,导致他离职。今年1月,唐婉又到他新单位,诋毁他的名誉。该案目前还在审理。(来源:华商连线,文中均为化名)

这个分手闹得有点太过激烈了!所以说,不光女性恋爱要擦亮眼,男性恋爱前也要慎重啊!

唐婉现在指控刘顿强奸自己,这是极为严重的指控。但对于这类刑事案件,最重要的是事发后要及时报警,固定证据。现在距离唐婉所说的事发时间,已经过去5年之久,恐怕即便真的存在强奸行为,警方也很难调查清楚了。

而唐婉自己称,今年1月份,她就曾经报警刘顿涉嫌强奸,但警方赶到后,她又拒绝配合,不愿到派出所。警方只好在告知她权利义务后离开。今年4月份,她又报警一次,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现在法院审理刘顿起诉唐婉的名誉侵权案件,恐怕需要核实警方是否对这个所谓的强奸案进行了立案。如果警方已经立案,由于强奸行为是否真实存在,涉及到案件的处理结果,恐怕民事案件是需要中止诉讼,等待刑事案件的结果的。如果警方没有立案,那么民事案件就不需要中止诉讼,继续审理就可以了。

在法律上,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刘顿实施了犯罪行为,那么唐婉的行为已经涉嫌侮辱、诽谤,在民事上,刘顿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其名誉侵权,这也是目前刘顿正在做的事情。在刑事上,刘顿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唐婉的诽谤罪。

此外,如果警方对刘顿进行了立案侦查,最终却发现刘顿并未实施犯罪行为。那么,情节较轻的话,唐婉的行为不会构成犯罪,但其属于谎报警情,需要承担治安违法的处罚后果。如果情节较重,比如造成了刘顿被限制人身自由等,唐婉的行为将涉嫌诬告陷害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当然,如果刘顿最终被认定存在强奸行为,其不要说追究唐婉的民事侵权责任了,自己已经先构成强奸罪,需要承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刑罚。

如果最终唐婉被认定名誉侵权成立,当然需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精神损失费(金额多少是另一回事)的民事责任,但她是否需要返还5万元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

因为这5万元的性质并不明确,应该属于通俗意义上的“分手费”,对于这种分手时签订的支付分手费的协议,法律一般认为属于自然债务。也就是说,该协议不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但不等于无效协议),如果对方没给,另一方不能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但如果对方给了,也不能再起诉要求另一方返还。

现在,刘顿起诉唐婉,以对方违反这份协议的约定为由,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这笔钱。那么,法院就需要考虑这份协议究竟属不属于分手协议,有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真是很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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