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息显示,安徽省高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受到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如下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庆市监处罚〔2024〕25号
安徽省高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安徽省高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91340811MA8PNXMN82
王**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果藕粉,500克/瓶,检验报告编号:GZJ24340000341730137)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21日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