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送达+训诫教育”小案精办重质效

金台资讯 2024-06-04 14:50:21

开展不起诉“宣告送达+训诫教育”,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小案精办重在质量效果。6月4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召开不起诉宣告送达+训诫教育会,对不起诉人进行训诫,让被害单位及公司员工受到警示,在办理案件中进行以案释法。

被害公司系新能源汽车换电行业领军企业,经营中向电动车出租车经营者发放换电卡。去年12月,出租车司机、被不起诉人刘某通过破解该公司换电卡密码的违法手段盗窃,将他人价值2800元人民币的换电卡补贴充值到自己账户内。办案检察官在阅卷中感觉到,该案虽然是小案,但被害公司在发放换电卡过程中,存在履行管理责任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不严、异常操作监控漏洞等问题,故办案人从检察护企的角度向该公司送达《检察建议书》。鉴于刘某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犯罪数额不大,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训诫教育会上,检察官严厉训斥被不起诉人刘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国家法律,希望能牢记此次错误,吸取教训、珍惜机会,洗心革面、敬畏法律,学会感恩、守法做人。对于公司密码被破案件,检察官明确指出公司领导由于监管不到位,才让“脑袋灵活”的刘某钻了空子,希望公司按照检察机关送达的《检察意见书》提出的要求加以落实改正。也希望到会的公司员工引以为戒,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会上,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深深忏悔,感谢检察院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要引以为戒,不再违法犯罪。

在收到二道区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后,其公司领导班子全面升级密码系统,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现已完成整改反馈工作,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宣告+训诫教育会,不仅让被不起诉人吸取了教训,在场旁听人员也都受到了法律宣传和警示教育,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自己切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所作出的努力与贡献。”听证员肇春梅感慨地说。

“不起诉不是‘不诉了之’,也不是‘一放了之’,而是以‘训’触动当事人对法律的敬畏,以‘诫’督促当事人对责任的担当”。二道区检察院相关领导作总结发言指出,本次会议既发挥了以案释法的引导、预防与教育功能,又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让企业感受到办案的“检察温度”和护航企业发展的司法情怀,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秦禹胡国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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