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前央视财经节目主持人成蕾因犯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11个月、附加驱逐出境。目前,成蕾因刑满释放,现已经被主管部门依法执行驱逐出境。
··:澎湃新闻等·
据公开信息显示,成蕾出生于1975年·,虽然成蕾长有黑头发、黄皮肤,和我们一样看起来是中国人,且还是中国出生,但实际上她是澳大利亚籍人。
据了解,成蕾从小随父母移居澳大利亚后,凭借天份和个人努力,从大学毕业后,担任6年的注册会计师,并先后在两家大型外国企业任职。
2002年时成蕾迎来她人生高光时刻,进入中央电视台开始主持财经节目。2003至2012年期间,她还先后担任美丽国驻华大使、中国环球电视网澳籍记者。
按理说,成蕾有着一份令许多人羡慕的职业,且还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规定、全面履行保密协议内容。
可其却在巨大利益面前没有把持住自己,与对中国不友好,甚至充满敌意的机构“合作”,非法将工作中掌握的国家秘密内容,并通过手机提供给对方。
一开始时,成蕾还是伪装得比较好的。可其却在某个访谈节目中,冲出而出“如今中国的经济已经被美国和澳大利亚掌控了!”
成蕾此言论引起相关主管部门的注意,并开始对其展开深入调查。最终,才发现其犯罪事实。成蕾到案后,也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认罪认罚。
北京第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成蕾的行为构成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并根据其犯罪情节、所造成的后果以及其悔罪表现等,酌情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11个月,附加驱逐出境。
一审宣判后,成蕾自知其行为触犯中国法律的底线,上诉也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她没有提出上诉。
成蕾的身份以及其所作所为被主管部门实锤后,网友们气愤不已!有网友表示,虽然成蕾是澳大利亚国籍,但她从中国出生、黑头发、黄皮肤,也算是半个中国人,怎么能做出数典忘祖的行为呢?
还有许多网友非常生气的表示,此生最痛恨的就是“卖国贼、汉奸”!这种人不能再让她踏入国门一步!
一、成蕾为什么会被驱逐出境?还能再回来么?
所谓附加驱逐出境,是针对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籍人员,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刑法第35条明确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1条同时还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10年内不准入境。
也就是说,成蕾10年内想申请入境的资格都没有。
注意一点,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不是中国公民想要踏入中国境内的,一般是要先申请签证。
换而言之,理论上成蕾10年后可提出申请,但大家试想一下,这种人还会被批准么?所以说成蕾还想再回来,是不现实的了,且我们也不欢迎这种人!
二、成蕾被判处2年11个月,是从重还是从轻呢?
刑法第111条明确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5·10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也就是说,构成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一般起步量刑就是5年以上,除非是情节较轻的,人民法院才会在5年以下,考虑量刑。
司法解释同时还规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的,均可以减少15%以下基准量刑。
换而言之,成蕾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成功救了自己,为其获得了两个可从轻处罚情节,法院才会酌情判处有期徒刑2年11个月的。
我华容人的耻辱!
用人当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