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女子,在按摩馆接受服务的过程中,男技师碰触到了女子隐私部位,女子当时因为害怕,并未做出反抗动作。回到家后,女子越想越不对劲,寝食难安。于是,寻求记者的帮助,并联系到了男技师,男技师大喊冤枉,表示他只是寻找按摩穴位而已。女子因没有证据,只能干吃哑巴亏。按摩馆迫于媒体的压力,将全部按摩费用退还给了女子。
(案件来源:黄河新闻网)
刘美霜最近总是失眠,因为有件事憋在她心里很痛苦,但是她又不知道该如何向别人一吐为快。
事情是这样的。
刘美霜是一名白领,每天都在办公室里忙碌地工作,长时间低头敲键盘、整理文件。
然而,这种高强度的工作方式却让她逐渐落下了职业病,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颈椎病。
随着时间的推移,刘美霜的颈椎病症状越来越严重。
她常常感觉后背像背了一块沉重的面板一样,压迫感让她难以忍受。
同时,她的头部也伴随着剧烈的疼痛,仿佛被一根紧绷的弦牵引着,无法放松。
这些症状给刘美霜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她不得不频繁地请假去医院治疗,但效果并不显著。
她的工作效率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常常因为疼痛而分心,无法集中精力完成工作任务。
刘美霜深知自己的身体状况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她必须采取行动来改善自己的健康状况。
于是,朋友给她支招,让她先尝试按摩,并帮她预约了一家按摩馆。
刘美霜到达按摩馆以后,才发现朋友给她预约的是名男技师,她心里是很排斥用男技师的。
但朋友已经安排好了,如果要更改,还需要再从新预约,她的颈椎病急需要缓解,已经不能再拖延了。
所以,她勉为其难的接受了男技师的服务,没想到男技师的手法还真不错,有力度,并且很舒服。
当天回家,她就觉得后背轻松许多,刘美霜知道颈椎病不好治,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坚持。
所以,她又预约了按摩服务,找的还是上次那名男技师。
这次少了之前的陌生和尴尬,男技师在给刘美霜按摩的过程中,主动和她聊天:“你的颈椎疼很严重,你要坚持来调理,才能得到明显改善。”
刘美霜表示会坚持的,并且说她胃也不好,询问可以调理吗?
男技师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并让刘美霜躺下,说免费帮她按摩胃部。
刘美霜欣然接受,可就在他按摩胃部的时候,男技师突然把手伸到了刘美霜的胸部,刘美霜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坏了,赶紧反抗。
但男技师说,这是按摩的需要,在给她找穴位。
刘美霜便停止反抗了,继续享受按摩。
可是接下来,男技师又把手伸进了刘美霜的内裤里,碰到了她的隐私部位,她却没有再次阻止。
随后,男技师得寸进尺,动作越来越大胆。
终于,刘美霜厉声阻止了男技师的行为,然后迅速穿好衣服,头也不回地冲出了按摩室。
回到家后,刘美霜越觉得不对劲,男技师的行为分明对自己构成了的性骚扰。
可在当时,她却因为羞愧和无措,没能当场揭发对方的恶行。
这件事藏在刘美霜的心里,让她无法释怀,于是,她鼓起勇气,寻求媒体的帮助,带着记者去按摩馆讨要说法。
男技师否认对刘美霜做了不当行为,表示都是正常的按摩手法。
最后,按摩馆迫于媒体的压力,退还给给刘美霜按摩费。
刘美霜没有证据,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男技师的行为涉嫌猥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按摩过程中,男技师利用谎言诱骗刘美霜,声称是为了更好地寻找穴位以提供优质的按摩服务,但实际上却是达到猥亵的目的。
如果刘美霜在当时意识到并报警,根据相关规定,男技师因其猥亵行为将可能面临十日以上的拘留处罚。
2、刘美霜在遭受男技师的猥亵行为时,如果当机立断选择报警,是更为直接且有效的做法。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事发时,她如果能立即采取行动,不仅能及时制止男技师的不当行为,还能为后续的追责提供更为确凿的证据。
然而,刘美霜选择事后再追责,尽管从法律上讲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确实存在较大的挑战。
首先,时间的流逝可能会让一些关键的证据消失或变得模糊,增加了追责的难度。
其次,刘美霜在事后可能会面临来自社会、家庭或个人的各种压力。
因此,在遭受性骚扰或猥亵等不法行为时,要勇敢地站出来,及时报警并寻求帮助。
3、这件事,很多网友给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刘美霜既然被占了便宜,当时就应该反抗,并报警。事后找茬,有白嫖的嫌疑。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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