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水浒传久了,就会产生一个邪念:也想吃酒!98年有观众大骂丁海峰“武松不但喝了18碗酒,还吃了2斤牛肉,根本就是不科学,全都是骗人的。” 《水浒传》第三回写到鲁达等三人“先打 四角酒”,后来又“吃了两角酒”。什么是“角”呢?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云:“疑古酒器之始以角为之,故觚、解、筋、觥等字多从角。”可知角原是盛酒器,后来即作为量酒器一杓的量。 酒客饮酒时,要佐以下酒之物,这叫做“按酒”。《说文》云:“按,下也。”由此可知,“按酒”即下酒,也就是今天所说的下酒菜。“按酒”包括“菜蔬”、“果品”等类别。 在各大酒楼,有一些人趁酒客饮酒时,以提供服务、唱曲助兴、零食等手段来讨好酒客,以求得到一些赏钱。街坊间有的妇女,腰系青花布手巾,绾着高髻,为酒客换汤、斟酒,称之为“焌糟”。 也有的为酒客买东西、唤妓女、取送钱物,称之为“闲汉”。又有的向前换汤、斟酒、歌唱,或献果子、香药之类,客散得钱,称之为“厮波”。 还有一些下等妓女,不呼自来筵前歌唱,以讨取钱物的,称之为“札客”,也叫做“打酒座”。 此外,在城乡村镇,还分布着大量的小酒店。这类小酒店大都悬挂一个酒帘作为标志,以招徕酒客。酒帘,又称酒旗、望子,以青白布数幅做成。比较简陋的则以一把草帚儿来充当酒旗,叫做草稕、草刷儿。 这类小酒店沽的是村酒浊醪,卖的是大众汤菜,其服务对象也大都是下层百姓。往往是喝两三碗酒,填饱肚子就走。 《水浒传》第十回写林冲背了葫芦,冒着风雪,来到市井,见篱笆中挑出一个草帚儿在露天里。 林冲径到店里,“店家切一盘熟牛肉,烫了一壶热酒,请林冲吃。又自买了些牛肉,又吃了数杯”。通过这些描写,我们可以约略窥见村野集镇上此类小酒馆的风俗。 至于武松的十八碗酒。古代的酒多为纯粮食酿造,酒精度数极低,与我们今天所饮用的白酒相比,几乎可以说是无酒精。因此,武松所谓的十八碗酒,其实相当于现代的几斤米酒。这样一来,武松一口气喝了十八碗酒也就不再那么神奇了。 (欢迎关注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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