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男子发现其和前妻的儿子不仅名字改了,姓氏也随了继父的,这可把男子气坏了,找到前妻要求改回来,可前妻不仅不同意,还质问男子,这十几年是否尽到过做父亲的责任!被打脸之后,男子把前妻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把儿子的名字改回来。
(来源: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赵志国也是听人说的,自己与前妻的儿子赵威早就不叫赵威了,改名叫郑云雷了。这把赵志国气够呛,说赵威是自己老赵家的根,前妻这操作,是想让老赵家断根呀,做的太绝了。
赵志国找到前妻,质问其为何这样做。可前妻一句话直戳赵志国的心窝子。前妻直接说,这10多年了,你尽到过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吗?你问问孩子,他知道你是谁吗?
赵志国却说,刚离婚那会,自己也尝试过去找看望儿子,可是前妻的家人直接将其从家里哄了出来。这还让其怎么探望儿子?
但是眼见前妻这么决绝,赵志国总是心有不甘,想来想去,就把前妻告上法庭。在法院,赵志国对法官说:
自己和前妻结婚一年后,就有了儿子赵威,在赵威四岁的时候,其和前妻就离婚了。离婚的时候约定,赵威归前妻抚养,其负责每个月支付120元抚养费,直至赵威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后来,等到儿子赵威上学的时候,前妻就和现任丈夫一起把儿子的名字改成郑云雷,郑这个姓氏,还是随了现任丈夫的,这让赵志国完全无法接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综上,对于前妻擅自变更儿子姓氏的行为,侵害了赵志国作为父亲的权利,请求法院判令恢复原姓氏。
但是,赵志国的前妻却立马提起了反驳,她说:
1.赵志国完全没有尽到过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孩子已经上初中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从来没有支付过抚养费,说句实话,孩子现在连赵志国是谁都不知道。
为此,法官特意喊来了14岁的小男孩,在法庭上,小男孩表示不认识赵志国,也从未接收到赵志国所给的钱物。同时还说,不同意将名字改回赵威。
2.这十多年来,自己现任丈夫已经对孩子尽到了抚养义务,尽到了一个做父亲的义务,给了孩子一个完整、幸福的成长环境。
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综上,请求法院驳回赵志国的诉求。
法院怎么判?
根据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在赵志国和前妻离婚时,法院判令赵志国负担抚养费,每月120元,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对此有法院判决书为证,法院予以确认。
在双方离婚后,孩子跟随其母亲和继父一起生活,并且孩子的户口亦迁入母亲和继父的名下。
在法庭上,赵志国不能提供其履行对孩子抚养义务的证据,在法院询问孩子时,其表示不认识赵志国,也不同意把名字改回“赵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有利于孩子成长,尊重善良的社会风俗,孩子的姓名不宜改变。并且孩子即便使用郑云雷作为名字,并不改变其与生父的血脉传承。
最终,法院驳回了赵志国的诉求。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