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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黑了!”江苏,一男子信用卡欠了19万,还没来得及还,就被抓去坐了3年牢,岂料

“太黑了!”江苏,一男子信用卡欠了19万,还没来得及还,就被抓去坐了3年牢,岂料,男子刚放出来,银行就找上门,告知他信用卡已经欠了121万!男子又气又怒,觉得高利贷也没这黑,可对方却表示:不还清还得去坐牢! (来源:南京电视台)

韩小伟终于服完3年刑,重获自由的心情格外激动,他重新给手机号充上话费,急切的想与好友联系。

可手机刚开机就收到了大量银行短信,全是督促他还信用卡的,再一看金额竟高达121万!韩小伟自然不信,还以为是诈骗短信!

未曾想,不到一个星期,银行的工作人员上门了,经理十分客气地对韩小伟说道:“韩先生,你3年前信用卡欠款需要还了哦!”

韩小伟颇有些尴尬,回复道:“我才服刑出来,能不能宽限几天?这19万我会尽快凑齐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韩小伟也没什么好辩解的。

经理突然正色道:“是这样的韩先生,您收到银行的短信没有?咱们的欠款金额不是19万,而是短信上的数字哦!”

韩小伟顿时心里咯噔一下,连忙掏出手机再次确认,上面的欠款数字确实是121万!

“不是,是不是搞错啦?我只欠了19万,就算收利息滞纳金,最多也就20几万,现在是121万啊!”韩小伟情绪有些激动。

经理则表现的十分淡定,他解释道:“您确实是欠了121万,这个金额没有错,都是电脑系统自动计算的,不是我们人为控制的!”

韩小伟顿时又气又怒,他当即反问道:“你们这不是在开玩笑吗?就是借高利贷也没你们这么狠的呀!”

“不好意思韩先生,您这张信用卡采取的是复利计算的规则,这在您办卡前也是签字了的!”经理说道。

韩小伟顿时火冒三丈,大声吼道:“你们这样不就是利滚利么,根本不合理嘛,这个欠款我不同意,也不可能还这么多的!”

经理似乎早有准备,随后说道:“这个没办法,这张信用卡之所以这么算欠款,也是为了督促咱们持卡人尽快还款,初衷是好的嘛!”

可无论对方怎么说,韩小伟就是不同意,双方就这样不欢而散。思来想去,韩小伟也不愿做这个冤大头,又找来记者陪同再次来到银行交涉。

韩小伟对银行经理说道:“我确实是有信用卡欠款,这个我认,但我一直在服刑,并不知道信用卡会有这种方式计算欠款,这样算根本不合理!”

经理也有些无奈:“韩先生,之前我们也谈过利息计算的事,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至于您说您在监狱服刑,和银行似乎关系不大吧,即便是服刑,该还的钱也不能少呀!”

“根本不合法!我这欠款是本金的6倍,比民间高利贷都高出那么多,你觉得合理吗?我把19万存你银行3年,你肯给我121万吗?”韩小伟质问道。

记者也来打圆场,说这个利息实在是太离谱了,希望银行能考虑减免。面对镜头,经理也不好说什么,又去向上级请示,最后给出了方案,减免80万,韩小伟只需还40万!

可韩小伟还觉得这个欠款太多,不愿意还,而经理则说会继续上报,再进行减免。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银行的复利计算规则属不属于高利贷呢?

实际上,高利贷是针对民间借贷的说法,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会被视为高利贷,超出的部分法律是不认可的。

2020年后规则改为“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的四倍”。不过,上述规定是对于民间借贷的法律约束,而银行贷款不受该条限制。

从本案来看,韩小伟本金是19万,刨除滞纳金后利息是96.3万,按民间借贷来算,年利率高达180%,远超过36%的标准。

当然,即便是银行的贷款利率不受民间借贷法条的限制,从法律上来讲并未违法,但如此离谱的复利计算方式已经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很明显不合理。

2、银行称韩小伟办理信用卡就意味着同意欠款计算方式,这一说法是否合理?

从第1条我们就已经讲到,韩小伟的欠款计算规则远超民间借贷,是极为不合理的,虽然双方订立了借贷合同,但合同的内容对韩小伟来说严重不公平。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则该格式条款无效。

也就是说,韩小伟虽然签字同意办卡,但银行条款明显对他不利,加重了他的责任,应当认定该条款或该借贷合同无效,也无需按该条款利息计算规则来计算欠款。

3、是不是不还款银行就会一直计算利息呢?

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在银行确认还款人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实际上,如果银行发现对方没有经济能力还款,可以灵活商定还款方式。

像韩小伟这种监狱服刑人员,银行可以在联系不到本人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信用卡还款控制在限期之内。

一般来说,法院判决生效后,信用卡权利就会终止,不管对于持卡人还是银行来说,欠款都不会无止境的递增下去。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