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13岁女孩拿6800元钱,瞒着父母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妈妈知道后吓了一跳

晴澍世界说 2024-06-14 15:42:42

辽宁大连,13岁女孩拿6800元钱,瞒着父母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妈妈知道后吓了一跳,赶紧领着女儿去退手机,没想到,店家拒绝退货,还说手机已激活,不能退,妈妈却说:孩子未成年你也卖给她?不该告诉家长吗!

(案例来源:半岛晨报)

周六的上午,李丽在家休息,想趁着周末收拾一下家里的卫生。

这时,13岁的女儿婷婷穿戴整齐跟她说:“妈妈,我出去一下。”

李丽以为她和同学出去玩呢,就应了一声,还叮嘱早点回家。

李丽在家忙里忙外一顿收拾,眼看着中午了,她心想女儿怎么还不回来?

门突然开了,婷婷满脸开心的回来了,一进门就兴奋的跟李丽说:“妈,我买了一个苹果手机”。

婷婷说完拿着手机在妈妈面前晃来晃去,还得意的说是苹果。

李丽吓了一跳赶紧问她,哪来的钱买手机?

婷婷说她把自己的压岁钱取出来了,然后拿去买了手机,一共花了6800元。

李丽就觉得脑袋“嗡”的一下,对婷婷说:“你胆子也太大了!花这么多钱怎么不和妈妈提前说一声呢?”

婷婷立马没了刚才的兴奋劲,战战兢兢的看着妈妈,一时不知所措。

李丽一边回屋换了衣服,一边问婷婷手机是在哪里买的,一会去退掉。

李丽特别后悔,当初她把女儿的压岁钱单给女儿存在一张银行卡上,她还把密码告诉了女儿。但女儿从没动过钱。

没成想,婷婷竟然主意这么大,一下子全取出来了。

婷婷撅着嘴满脸委屈,但又不敢不回答妈妈的话,她支支吾吾的告诉了李丽买手机的地方。

李丽带着婷婷来到了那家手机专卖店。

李丽跟店员解释说,我家孩子来买手机没跟我说,她自己去银行取了6800元钱,然后来买的手机,希望你们能给退了。

手机店店员告诉李丽,你女儿买手机一共是6800元,其中贴膜花了200元。

李丽看店员有些不想退,她就跟店员说:“我女儿才13岁,是未成年,按理说你应该给我退了。”

店员却说不能退,手机已经被激活了,而且质量没有任何问题,所以,不能给退。

李丽有些恼怒,她对店员强调孩子是未成年的事情。

但是,店员说:“我当时问过孩子是未成年人吗,她说她成年了。”

李丽有些生气:“她还未成年,她也没有权利支配这么大的金额的钱。你们商家是不是应该跟家长沟通一下?”

店员解释道,小姑娘身高跟成年人差不多,还戴着口罩和帽子,而且,问她时,她说她是成年人。

李丽说:“正常人买手机,一般都会带着手机卡,然后,把手机里的东西倒进新手机,可我女儿什么都没有,这肯定不是正常情况。”

但店员坚持表示,手机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对于婷婷是未成年人这件事,他们会听从有关部门的意见。

1、婷婷才13岁,她花了6800元买手机,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婷婷只有13岁,她花6000多元买手机,从法律上来说,是需要经过她父母同意的。

婷婷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花6800元买的手机价值比较大,可能超出了她的智力与年龄所能判断的范畴。

所以,婷婷大额消费的行为是要得到家长的同意或者追认。

如果,父母不同意,那么,这个行为可能是无效的。

2、商家在卖给婷婷手机时,应该注意她是不是未成年人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商家在卖手机时,尤其是在面对未成年人时,应当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

商家在销售的时候,一定要审视和确认顾客的年龄,如果是未成年人,商家也要确认对方是否得到家长同意。

如果,商家没能尽到这一义务,可能导致交易无效,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李丽认为商家有责任,但自己也有一定责任。

李丽也坦诚的表示,女儿身高1米6,看起来是不太像未成年。

自己也确实没有管好女儿,也有一定的责任。

但是,商家应该尽到注意义务,当时孩子买手机连手机卡都没有,这明显不正常。

而且,女儿购买手机前后不到一个小时,她就带着女儿来退手机了。

但是,手机店坚持手机没有质量问题,并且已经激活,所以不能退货。

因此,李丽将此事投诉到了场监管部门。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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