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州,女子瞒着部队的丈夫,偷偷和情人约会,却没料到被丈夫知道了,可他们竟然一点都不害怕,甚至部队2次派人过来,告知后果有多严重,他们也置之不理,如此明目张胆,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涿州市检察院)
高军休完假之后,对妻子恋恋不舍,短暂的相聚,让他更加舍不得离开妻子了,但为了身上的重任,他只好匆匆忙忙赶回部队。
他对妻子满是愧疚,心里早就打算好了,等退役之后,回来好好待妻子。
谁知,高军前脚刚踏出家门,他的妻子惠子月,后脚就去找她的情人了。
其实,惠子月早就不习惯丈夫不在身边的日子了,聚少离多的生活,早就让她身心疲惫了。
那天,她和丈夫联系之后,内心越发空虚,就在网上找人聊天。
随着一个阳光帅气的头像闪动着,惠子月一看,这人才是自己心目中喜欢的模样。
于是就热情地和对方聊起来,这不聊不知道,一聊才知道两人是多么得情投意合,让他们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他们相谈甚欢,很快就加为好友,而这个人就是桑文涛。
自从两人认识之后,他们夜夜相约,聊到深夜,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两人在现实中见面了。
这一见面,更加加深了两人之间的感情,他们很快就像小情侣般热恋起来。
但经过一段时间,惠子月在幸福中却害怕起来,她不得不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告知桑文涛。
她喝了点酒之后,鼓起勇气,说:“有件事我一定得告诉你,要不然会害了我和你的,我的丈夫是军人,如果我们再交往下去,一旦我丈夫知道了,后果不堪设想。”
说完之后,她一直向桑文涛道歉。谁知桑文涛听了之后,却丝毫不害怕,反而安慰惠子月。
“我还以为是多大的事情呢,反正你丈夫也不在家,我们俩的事情,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呢?”
有了桑文涛这句话,惠子月忐忑不安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她和桑文涛的感情也更好了。
可哪有不透风的墙,高军从惠子月越来越冷淡的态度中,感觉到事情不对劲,后来经过他的调查,果然发现惠子月背叛了他。
他实在不能接受,但是他又爱着惠子月,他也知道自己陪伴妻子时间很少,妻子犯点错,他也是可以理解的,他希望妻子能够回到他的身边。
于是他就将这件事告诉了部队,希望部队出面帮他挽回这段婚姻。
为此部队也两次派人来警告桑文涛,远离惠子月,不要破坏惠子月的家庭,否则后果很严重。
谁知道,桑文涛听了之后,就当没有这回事一样,依然和惠子月偷偷住在一起。
两人甚至还约定,只要他们不让高军抓到把柄,两人坚持到高军退役,到时候惠子月再提出离婚,他们也就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两人就可以结婚了。
可他们想得实在太美了,高军看到惠子月没有回心转意,甚至她还离家出走,让高军联系不到她,高军这才一气之下报了警。
而桑文涛和惠子月还在侥幸,就算报警也拿他们无可奈何。
可他们哪知道,高军早就掌握了他们偷偷同居的信息,以及去酒店的记录,甚至惠子月怀了孕不要孩子这件事,他也查到了。
桑文涛很快被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那么桑文涛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1、桑文涛明知道惠子月的丈夫是军人,部队也两次派人告知他,不可以和惠子月继续交往,他依然执意要和惠子月交往,还偷偷同居在一起,他的行为很显然就是破坏军婚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桑文涛和惠子月是偷偷在交往,对外没有承认他们是夫妻,但他们实际上有密切的联系,甚至在高军转业待安置期间,他们还保持同居关系。
因此桑文涛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破坏军婚罪,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决他有期徒刑一年。
2、惠子月是打算等高军退役之后,再离婚,那么她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支持?
这是能离婚的。按照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但对退役军人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按照普通人的离婚程序来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所以,惠子月如果在丈夫退役之后,不管她是否有过错,她都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丈夫没有退役,在丈夫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她不可以提出离婚的。
3、对于已婚人士来说,与他人相恋,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因此,所有的婚外情,不管是财产上有问题,还是情感上有问题,大部分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在婚姻关系中,忠诚很重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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