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的“女孩玩荡椅摔死设备方被判赔107万”一案,冲上热搜。一游乐设备公司在小区游乐场销售、安装的荡椅,因底部与地面的距离和荡椅摆动幅度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致9岁女孩玩耍时跌落死亡,被判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国家强制性标准是产品的安全红线和质量底线,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或进口。然而,近年来,屡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竹、医疗器械、燃气灶具、电线等产品被媒体曝光。此案表明,如果企业把国家强制性标准当作弹性很大的“橡皮筋”,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如果因产品缺陷危害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孟亚生/文王成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