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和妻子各奔东西,把6岁的女儿留给前妻后,从此对母女二人不闻不问。20年后,男子突然卖掉房子,租房居住,并要求女儿每个月给自己4500元赡养费,女子懵了:我一个月工资才6000,你自己每个月有4290元退休金,生活足够了。男子将女儿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结果让人意外。 这对母女就是陶燕和她的母亲。母女二人在上海租住一间不大的出租屋,靠着陶燕每月6000元的工资度日。直到去年年底,一个让她们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陶燕的父亲陶海平突然出现在她们的生活中。这个曾在20年前"人间蒸发"、消失踪影的男人,忽然以一种极其霸道的姿态回归了陶燕的世界。 陶海平的最初要求很简单:每月从女儿陶燕那里获得4500元的生活赡养费。这无疑让一向过着节俭生活的母女二人感到晴天霹雳。毕竟对陶燕而言,4500元几乎相当于她近一个月的工资收入。 起初,陶燕以为这只是父亲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作为一个退休人员,陶海平每个月可以领取近4290元的退休金,这在上海的生活水平下已经算是比较充足的了。何况,陶海平手中还有一套房产,可以出租获取租金。 因此,陶燕觉得父亲完全没有理由向自己索要这么高的赡养费。更何况,父女二人在过去20年中素无音讯,陶海平在她年幼时离开母女后也从未主动联系过她。如此一来,父亲突然回来伸手要钱,无疑让陶燕觉得无理且难以接受。 不过就在陶燕以为矛盾会止于此时,陶海平却做出了更加出人意料的举动。为了实现自己的诉求,他竟然将自己的亲生女儿陶燕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平反自己的权利,并判决陶燕必须每月向父亲偿付4500元赡养费。 一时间,这起看似普通的家庭纠纷却在上海社会掀起了轩然大波。毕竟,对于公众而言,一名父亲竟然如此无理地要求自己曾经多年未尽过赡养义务的女儿每月上缴高额赡养费,这种做法无疑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就连陶燕自己也对此深感无语。她向法官说明了自己的困境:每个月只有区区6000元的收入,而自己一无所有的母亲更是每个月只能靠她勉强维持温饱。如果真要按照陶海平的要求,母女二人恐怕将会陷入极度的贫困生活之中。 然而,陶海平则是另番论调。他辩称,根据现行的《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无论何时都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因此,作为父亲,他完全有权利向女儿索要每月4500元的赡养费用。 法庭上,陶海平更是耿直承认,过去20年自己确实很少与女儿联系,这是他的不对之处。但现在他已经年事渐高,女儿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尽最基本的赡养义务。 在庭审过程中,陶海平的理由无疑赢得了一定的法理依据。但是,这种不带任何真挚感情色彩的法律主张,似乎也让双方的亲情关系雪上加霜。事实上,就连法官在审理时也感到为难。 毕竟,赡养费的设立初衷是为了让老人晚年有个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如果一味执法而导致子女生活困顿,那显然也会有失公平。因此,法院需要在这对父女之间寻求一个合理权衡。 最终,经过几番权衡,法院作出了一个折中的判决:陶燕每月需要向父亲陶海平支付800元的赡养费,而非陶海平最初索要的4500元。 判决书中写道,法院在做出这一裁决时,兼顾了陶燕的实际经济情况以及陶海平作为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800元的赡养费对于陶燕来说负担较轻,但也能够让陶海平在退休金之外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 这一判决结果无疑让陶海平感到不满。毕竟,相比他最初的诉求,法院仅仅支持了不到20%的金额。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陶燕也并非完全免于赡养义务,她还是需要为父亲付出一定的生活费用。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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