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手欠的后果。”河南桐柏,保姆拿走雇主家2枝兰花被雇主发现,雇主看到心爱的兰花少了2枝,竟让他损失20余万,恼怒的雇主,马上将保姆告上了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潮新闻)
刘勇峰沉着他那张黑脸,怒气冲冲地对保姆张秀珍说道:“我那盆蕙兰怎么少了两枝,是不是你拿走的,你怎么可以这样?你知道你的行为让我损失了多少钱吗?20多万啊,你就等着吃官司吧。”
原来,刘勇峰和老伴生活在一起,子女们常年在外工作很少回家,老伴因病突然离他而去,就剩孤若伶仃的他。
他一个人在家,非常悲痛,他哪都不愿去,子女考虑到老人的感受,便帮他找了一位保姆来照顾父亲的饮食起居。
原本生活非常阔绰的刘勇峰不愁吃喝,但是老伴的离去,却让他性格变的有些孤僻,不愿和别人说话,就喜欢弄些花花草草的事情,有些时候他对花草甚至比对自己还好。
渐渐地,刘勇峰身边的人都知道他非常喜欢弄花草,除了花草他们不谈别的。
一天,刘勇峰的一位老兄弟告诉他有盆名贵花草要拍卖,如果感兴趣可以去参加。
刘勇峰听完老兄弟的话之后,像个孩子似的,迫不及待地询问了具体的拍卖时间及地点。
等待的时间总是那么熬人,刘勇峰终于等到了拍卖时间,他早早的就到了拍卖现场。
果然,刘永峰看到了那盆引人注目的蕙兰,他越看越爱不释手,便决定不管花多少钱都要将它拍下。
很快到了拍卖时间,刘勇峰就牢牢地盯着那盆蕙兰,在一次次拉锯式的竞价后,他成功地以不到20万拍下了那盆蕙兰。
刘勇峰付完款之后,他才把悬着的心放到了肚子里,随后小心翼翼地把蕙兰端回了家中,由于过度兴奋,他却忘了交代保姆这盆蕙兰来之不易的事情。
不曾想,保姆在刘勇峰的熏陶下也喜欢种些漂亮的花草,她在忙完工作之后,闲来无事会像往常一样,去欣赏刘勇峰那些漂亮的花草。
这次保姆也一眼就发现了那盆与众不同的蕙兰,便情不自禁地多看了两眼。
她心想着:这么漂亮的花,拿两枝回家栽到自己花盆肯定好看,就两枝雇主肯定不会发现,再说了,即便被发现也只不过是两枝花而已。
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保姆偷偷掐花的事情很快让刘勇峰知道了,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紧接着,刘勇峰怒不可遏地将保姆告上了法庭,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保姆是否需要赔偿?
1、张秀珍作为保姆,她和雇主构成合同关系,她只需要履行自己照顾雇主的义务就可以了,是不可以随意拿走雇主的东西。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作为一名保姆,她需要履行的义务就是照顾雇主的一日三餐,以及相应的家务,还有相应的照顾,雇主只需要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保姆拿走珍贵植物的行为,显然不是在约定内容的范围内。
2、保姆不问自取,将雇主贵重的植物拿走,不管她知不知道,拿走的植物是否贵重,其行为都构成了盗窃行为,由于植物比较贵重,价值达到将近20万,所以她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张秀珍犯盗窃罪的事实属实,判决张秀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4年。
这件事提醒了大家,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如果实在需要,也要经得别人的同意。(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