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员家里有事想请假3天,老板不同意。文员索性就没有来上班,3天后,人事经理宣布文
文员家里有事想请假3天,老板不同意。文员索性就没有来上班,3天后,人事经理宣布文员被辞退。理由是旷工3天。没曾想文员离开公司就进行了仲裁。仲裁结果是文员赢了,理由是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也没有支付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公司不服气,认为文员无辜旷工3天,本身已经违反了公司的劳动手册。但仲裁结果并不改变。要求公司支付文员补偿金。懂行的说一下,这样仲裁对吗?明明文员先旷工了,为什么还要提前30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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