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13岁的男孩让人泪目了!”河南濮阳,男孩实在是太命苦了,父亲早逝,母亲抛弃他,他在9岁的时候,又查出尿毒症晚期,幸好65岁的大爷没有放弃他,即使身无分文,也要捡垃圾,住在医院里替孩子治病,直到有一位热心人出现,这个可怜的男孩,命运有了转机。
(来源:星视频)
“我没有家了,我天天住在医院里。”蔡蔡听到了男孩的话,内心十分不是滋味,这个男孩才13岁呀,命运为何如此不公,让这个少年承受了那么多的磨难。
当时已经是深夜,蔡蔡一个人在大街上寻找题材,正好看到了这个13岁的男孩在捡垃圾,他内心一阵心酸,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个男孩深夜出来捡垃圾,蔡蔡对男孩充满了好奇。
“你怎么那么晚了还出来捡垃圾?”蔡蔡关心地问男孩,他实在想不明白,男孩的爸爸妈妈怎么会舍得让这么小的孩子,半夜出来捡垃圾,这样的孩子,应该在睡梦当中,让身体得到充沛的休息。
男孩看到有人关心他,一脸无奈地说道:“因为白天太热了,我受不了,我只能晚上出来捡垃圾,我身体不太好。”
蔡蔡一听,就忍不住问他了:“你这么晚出来捡垃圾,你的家人不担心你吗?”
刚说完这句话,蔡蔡就有些后悔了,他明显看到男孩眼里闪着泪花,也许这是一个苦命的孩子。
果然蔡蔡没有猜错,男孩跟他说起了自己的身世。
原来这个男孩,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已经离世了,他的母亲受不了生活的艰苦,也抛弃了他。
从小失去父爱和母爱,对于男孩来说,就已经够命苦的了,却在9岁的时候,又查出尿毒症晚期,他被疾病折磨得快要活不下去了。
幸好他有一个大爷,从来没有放弃过他,得知孩子得了这样严重的病,他倾家荡产也要给孩子治病。
可他大爷的能力有限,短短的4年时间,靠着透析维持生命,大爷早已经没有积蓄了。
为了给孩子治病,他们穷得家都没有了,只能住在医院里,平时大爷要陪男孩透析,到了晚上,天气凉快下来,爷孙俩为了生活,才能出来捡垃圾维生。
他还告诉蔡蔡,他们有时候一个晚上还捡不到10元。即使如此,大爷没有放弃他,男孩也没有放弃自己,每到晚上,他们就出来捡垃圾。
蔡蔡听完男孩的故事,早就双眼满含泪水,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男孩正在承受着人间疾苦,却还乐观地面对生活。
他很心疼这个男孩,决定用自己的力量帮一帮这个男孩。
他把遇到男孩的经历,拍了下来,然后发了出去,让更多的人知道男孩的艰苦生活,让大家伸出援手帮助这个男孩。
视频一发出,果然很多网友纷纷留言,要给这个男孩捐款,大家都希望能够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让男孩得到康复。
如今传来了好消息,男孩即将去另一个医院去配型,如果配型成功,那么就可以换肾,虽然他只有一个肾,也只能换一个肾,但一旦换肾成功,这个男孩便获得新的生命力。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个男孩应该得到怎样的帮助?
1、这个男孩只有13岁,他的母亲还在,现在得了重病,不管怎样,母亲都不能对孩子置之不理,他还可以要求母亲给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对于男孩来说,母亲抛弃他,还不给他抚养费,这种行为是构成遗弃罪的,所以男孩可以找母亲要抚养费。
2、男孩和大爷连家都没有了,只能住在医院,这种情况明显可以看出,男孩和大爷的生活非常困难,这种情况下他们是可以申请救助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通常指的是那些家庭经济状况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这些家庭由于收入较低,难以承担一般的医疗费用,因此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男孩和大爷日常生活都需要靠捡垃圾为生,甚至连家都没有,他们的条件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3、蔡蔡帮助男孩,很多人也愿意伸出援助之手,捐款给男孩治病,这些都是道德的赠与行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对男孩来说,只要大家愿意捐款给他,他可以接受,并且可以不用返还。
而现在正由于大家的热心帮助,现在男孩在治病的路上也有了转机,这就是爱心的力量,希望男孩能够早日康复,回到校园。
对此,你有何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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