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玉龙股份及时任董事长牛磊等被通报批评

中新经纬 2024-07-11 19:17:42

中新经纬7月11日电11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下称《通报批评决定》)。

据《通报批评决定》,经查明,2024年4月17日,玉龙股份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对部分大宗贸易业务营业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并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第二季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分别调减营业收入22.72亿元、31.01亿元、56.59亿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83.10%、77.21%、77.72%。

上交所指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玉龙股份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差错金额、占比均较大,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牛磊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李振川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刘锋玉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卢奋奇作为公司大宗贸易业务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玉龙股份及时任董事长牛磊、时任总经理李振川、时任财务负责人刘锋玉、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卢奋奇予以通报批评。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玉龙股份成立于1999年,主要从事黄金贵金属矿产和新能源新材料矿产采选等业务。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度,玉龙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80亿元,同比减少17.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亿元,同比减少26.22%。

二级市场上,玉龙股份11日收涨5.28%报14.55元/股,总市值114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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