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女子在医院接受肠炎水疗,护士让她脱掉裤子,坐在椅子上,把专用仪器的管子从肛门送入了肠道,谁知治疗期间,给她开单的男医生进来查房,女子大叫,说男医生把她看光,侵犯了她的隐私,要医院赔偿,医院认为,男医生查房,是正常履行职责,并没有侵犯隐私。女子大怒,告到法院,向医院索赔40000元精神损失费! 信息来源:广东深圳中院 赵女士是个普普通通的深圳白领,平时工作压力大,饮食不规律,经常熬夜加班。长期以来,她一直被肠胃问题困扰,总是觉得肚子不舒服,有时候还会腹泻。虽然平时也吃点药,但效果不太明显。 终于有一天,赵女士实在受不了了,决定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她来到了附近的一家三甲医院,挂了个肠胃科的号。轮到她看病时,接诊的是王医生,一位四十多岁的男性医生。 王医生仔细询问了赵女士的症状,又做了一些常规检查。最后他告诉赵女士:"你这是慢性肠炎,建议做个结肠水疗治疗。这种治疗能帮助清洁肠道,改善肠道环境,对你的症状会有很好的缓解作用。" 赵女士听了觉得挺有道理,就同意接受治疗。王医生开了治疗单,让护士带赵女士去治疗室。 到了治疗室,护士小李详细地向赵女士解释了治疗过程:"赵女士,待会儿我会让你躺在这张专用的治疗椅上。 你需要脱掉裤子,但是我们会用被单遮盖你的身体,保护你的隐私。然后我会把这个专用的管子从肛门轻轻插入你的肠道。整个过程可能会有点不舒服,但不会疼痛。如果你觉得不适,随时告诉我。" 赵女士听完点点头,按照护士的指示准备就绪。护士小李动作轻柔地完成了管子的插入,然后打开了水疗仪器。"赵女士,现在治疗开始了。整个过程大约需要30分钟。我先出去一下,你如果有什么不舒服,按一下这个铃,我马上就来。"说完,护士小李就离开了治疗室。 赵女士躺在那里,感觉还算舒服,慢慢放松下来。可是没过多久,治疗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了。赵女士一抬头,发现进来的居然是之前给她看病的王医生!赵女士顿时惊慌失措,大叫起来:"你怎么进来了?我现在这个样子,你怎么能进来?" 王医生也愣住了,赶紧解释:"对不起,我是来查房的,没想到你正在治疗。"说着就要退出去。 但赵女士已经急了,大声喊道:"你把我看光了!这是侵犯我的隐私权!"说着就按下了呼叫铃。 护士小李听到铃声赶紧跑来,看到这个场景也吓了一跳。她赶紧安抚赵女士:"赵女士,别激动,别激动。王医生是来查房的,这是正常的医疗程序。而且您身上盖着被单,他什么也没看到。" 可是赵女士已经气坏了,坚持认为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她要求立即停止治疗,穿好衣服就离开了医院。 事后,赵女士越想越气,觉得医院和医生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她的尊严。她决定起诉医院,要求赔偿4万元精神损失费。医院收到起诉后很是困惑。他们认为,医生查房是正常的医疗程序,而且赵女士在治疗时全程有被单遮盖,根本不存在"被看光"的情况。医院拒绝了赵女士的赔偿要求。 双方各执一词,官司一直打到了法院。在法庭上,赵女士情绪激动地陈述了自己的遭遇:"我当时正在接受一个非常私密的治疗,突然一个男医生闯了进来。我觉得自己的隐私受到了极大的侵犯,这对我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我要求医院赔偿我4万元精神损失费!" 医院方面则表示:"王医生进行查房是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并不存在故意侵犯患者隐私的行为。而且,赵女士在治疗过程中全身都有被单遮盖,王医生并未看到任何不该看的部位。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下谈不上侵犯隐私权。" 法官仔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查看了相关的证据材料。最后,法院做出了判决:驳回赵女士的诉讼请求。 听到判决结果,赵女士显得很失望。她觉得自己受到的心理伤害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但是,她也明白了医疗程序的必要性,以及医生和护士们都是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这个案例引发了人们对医疗隐私保护的讨论。很多人认为,在进行一些比较私密的治疗时,医院应该更加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比如在治疗室门口挂上"治疗中,请勿打扰"的牌子,或者在查房前先敲门确认情况。 同时,这个案例也提醒了患者,在接受治疗时如果有什么特殊要求,最好提前和医生护士沟通清楚。比如,可以要求同性医生查房,或者在治疗过程中不要有人进入等。 对赵女士来说,这次经历虽然不愉快,但也让她对医疗程序有了更深的了解。她决定以后在就医时,如果有什么特殊需求,一定要提前和医生护士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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