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会致歉:农夫山泉产品全面符合相关标准

观察者网 2024-07-18 11:34:24

(文/解红娟编辑/马媛媛)农夫山泉硬刚之下,香港消委会致歉了。

7月18日,香港消委会发表就“农夫山泉”测试样本结果的澄清,指与农夫山泉代表会面深入交流后,了解到有关产品不是“天然矿泉水”,亦非“纯净水”,而是“饮用天然水”,而该公司采用的标准为其生产地,即内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

就此,香港消委会将该样本改列为一独立类别“饮用天然水”并重新评分。重新评分后,该样本的整体表现由4.5星调整至5星。另外,香港消委会还对此次因样本归类出现落差而引起的误会,表示抱歉。

香港消委会致歉的第一时间,农夫山也立即回应: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今日发布的《消委会就农夫山泉测试样本结果的澄清》已收悉。测试结果充分显示农夫山泉产品全面符合相关标准,可以安全饮用。

需要指出的是,之所以此次测试引起农夫山泉的不满,是因为农夫山泉认为香港消委会7月15日披露的30款常见的瓶装水样本进行测试中,针对农夫山泉产品溴酸盐含量情况做出了不客观的评价。

香港消委会在测试报告中重点提及,来自内地的百岁山和农夫山泉的瓶装水样本均检出每升3微克的溴酸盐,达到欧盟适用于经臭氧处理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同时表示摄取大量溴酸盐可导致恶心、腹痛、呕吐及腹泻,严重情况还有可能影响肾脏及神经系统。

但在农夫山泉看来,香港消委会在评价农夫山泉产品时存在“适用标准错误、标准判断错误、明显主观误导”等三大错误。

首先,其“饮用天然水产品”应适用于“饮用水”标准而非“天然矿泉水”标准进行评价。

其次,根据欧盟饮用水安全标准,溴酸盐安全含量为不超过10微克/升。中国、美国、日本、世界卫生组织等各类饮用水安全标准中,溴酸盐安全规定也均为不超过10微克/升。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产品为3微克/升,完全符合以上各国各地区饮用水安全标准。

第三,农夫山泉认为香港消委会在进行评价时,回避直接表述“合格与否”这样的重要结论,却故意混淆安全标准,使用“达到上限”这样极易导致消费者误解产品安全性的不严谨表述。“贵会(港消委会)做这样的表述,显示了明显有意图的引导性。贵会发文后,在香港及内地广大消费者群体中造成恐慌,给农夫山泉这样产品本身完全合规合格的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对于农夫山泉指出的三大错误,香港消委会在今日发布的澄清声明中也有回复,其中就农夫山泉归类为“天然矿泉水”标准,香港消委会回应:鉴于农夫山泉成分列表上所标示的4款矿物质含量与“天然矿泉水”相近,本会职员遂根据该样本的产品名称及标签资料等,将“农夫山泉”归类为“天然矿泉水”。

至于溴酸盐方面,香港消委会根据欧盟有关饮用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为每公升10微克计算,此限值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一致,而农夫山泉样本的检出量(每公升3微克)属“饮用水”准则值范围内,并远低于上述准则值,可以安全饮用。

引伸阅读:中国在水质限量指标的总数量上并不比欧盟低

公开资料显示,包装饮用水主要分为三大类,分别是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

此次引起争议的正是饮用天然水和饮用天然矿泉水,两者虽只有两字只差,但却相差千里。

饮用天然矿泉水指的是,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

饮用天然水指的是,以水井、山泉、水库、湖泊或高山冰川等,且未经公共供水系统的自然来源的水为水源,制成的包装饮用水。除有限的处理(例如过滤、臭氧或者等同的处理)外不加改变既去除了原水中极少的杂质和有害物质,又保留了原水中的营养成分和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从执行标准的角度看,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均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而饮用天然矿泉水执行的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有着严格的技术要求。

另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在水质限量指标的总数量上并不比欧盟低。

具体来看,中国在水质限量指标的总数量有39项,不仅新增了4项感官指标要求(色度、浑浊度、滋味、状态),对于氰化物和钡的含量要求也严于欧盟,相较之下欧盟在水质限量指标的总数量仅有2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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