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做错事!大爷好心收养无家可归的流浪猫,没成想流浪猫却将他人咬伤,大爷被索赔两万余元,最后法院判了,喂养者应负全责。 林大爷看着手机里的法院传票,心里五味杂陈,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时善心收养的流浪猫,竟会成为他与街坊老李对簿公堂的导火索。 2024年7月16日,法庭上,老李提供了事发时的视频和通话录音等证据,证明小猫的确是林大爷饲养,且存在散养行为,自己被猫抓伤也是不争的事实。林大爷则称自己只是暂时收养流浪猫,并不愿意承担老李的医疗费用。 然而法院认为,无论林大爷是否出于好心,也无论小猫是否是流浪猫,只要他实际控制和管理着小猫,就应当对小猫的行为负责。 最终,法院判决林大爷赔偿老李医疗费和交通费共计万五千三百余元,对于老李提出的其他费用不予支持。 事情还得从几天前说起,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下午,家住天津的林大爷,像往常一样出门散步。路过小区垃圾桶时,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猫引起了他的注意。 流浪猫蜷缩在角落,发出微弱的叫声,似乎快要不行了。 林大爷动了恻隐之心,他把小猫带回了家,考虑到自家住在二十楼,平时邻居大多乘坐电梯,他便将小猫安置在楼梯通道的拐角处,并买来猫粮和笼子,希望能给它一个临时住所。 林大爷在家时,会将小猫放出来活动,出门则将其关进笼子,尽量避免影响到邻居。 可意外还是发生了,这天,林大爷准备下楼买菜,他看小猫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己,想着自己很快就会回来,便没有将它关进笼子。 谁知,就在林大爷出门后不久,邻居老李也出门了。他刚走到楼梯拐角处,就被突然窜出来的小猫攻击了,腿上被抓出一道血痕。 老李顿时火冒三丈,他认为这一切都是林大爷的责任,便要求对方赔偿,林大爷得知此事后,也感到十分抱歉,但他认为自己只是出于好心收养流浪猫,且事发时自己并不在家,并非故意为之。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老李要求林大爷赔偿各种费用共计两万余元,林大爷则认为自己只是好心办了“坏事”,对老李的索赔金额难以接受。 就这样,两人不欢而散,老李一纸诉状将林大爷告上了法庭。 这起看似简单的邻里纠纷案,却引发了人们对“爱心”和“责任”的深刻思考。爱护动物是美德,但也要建立在合理合法,以及不影响他人生活的前提下。作为动物饲养者,更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妥善管理宠物,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这起案件也暴露出当前社会对流浪动物管理的不足,如何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如何引导公众文明、科学地爱护动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这起案件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人与动物、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它提醒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上,需要每个人都付出努力,用理性与责任守护共同的家园。 信息来源:《男子在楼道收留流浪猫咬伤邻居,被判全责》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