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40岁未婚男子因病离世,生前立下遗嘱,把自己名下400万房产、100万存款,以及一辆奔驰汽车,全部留给只交往了一年的女友。后女友要求男子父母配合房产过户,不料对方却断然拒绝,并哭诉道:这房子是我们掏空家底替儿子买的,凭什么过户给你?最后,男子父母一气之下提起了诉讼。
(案件来源:武汉市江汉区法院)
虽经全力救治,但高汉东还是走了,父母悲痛欲绝,更让他们遗憾的是,儿子虽然已经40岁了,但他却一直未婚,没有为老高家留下一儿半女。
可老夫妻俩还没从失去儿子的痛苦中走出来,儿子的女友王晓云却找上了门,还带来了儿子生前立下的遗嘱。
“你们看一下,这是高汉东生前立下的遗嘱,他感恩于我对他的付出,把他价值400万的房子、100万存款,以及一辆奔驰汽车都留给了我,希望你们能配合我过户一下房产。”王晓云一边说一边把遗嘱递给了老高。
老高手捧遗嘱,双手颤抖个不停,他止不住老泪纵横:“你只和他交往了一年,可我们却养育了他几十年,到头来他却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你,你叫我们怎么相信你?还感恩于你对他的付出,这不是笑话吗?”
“这房子可是我们掏空家底买给儿子的婚房,想让我们配合你过户,门都没有!”站在老高旁边的老伴再也忍不住了,她大声哭诉道。
“这是你儿子自己立的遗嘱,又不是我逼他写的,这可是他的遗愿……”王晓云话还没说完,就被愤怒的老夫妻俩赶了出来。
老夫妻俩气不过,就一纸诉状把王晓云告上了法庭。
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庭外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王晓云诉称,自己虽然和高汉东只交往了一年,但两人感情一直都很好。
自从高汉东得病后,自己更是忙前忙后,不分昼夜地悉心照顾他,且从无怨言,自己也因此瘦了一圈。
自己对高汉东的好,高汉东都看在了眼里,他知道他时日不多了,觉得对自己亏欠太多,于是就立下了遗嘱,把他的财产都留给了自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而遗嘱确系高汉东生前亲笔所写,上面还有他的亲笔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故此遗嘱符合具备效力的自书遗嘱的三个要件。
虽然遗嘱是高汉东病重时所立,但那时他意识清醒,自己也未强迫他,遗嘱所写内容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故此遗嘱真实有效,自己应继承高汉东的全部遗产。
而老高夫妻俩则认为,自己含辛茹苦把儿子养大,还竭尽全力帮他购买婚房,儿子怎么可能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一个外人呢?
说不定这遗嘱根本就是假的,或者是王晓云趁儿子弥留之际脑子不清醒时诱导他写的。
老夫妻俩质疑遗嘱的真实性,却又拿不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他们认为,儿子没有成家,自己才是儿子遗产唯一的合法继承人,王晓云只是儿子的女友,她根本就没有资格继承儿子的遗产,自己又怎么可能去配合她过户房产?
为了化解双方的矛盾,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别对双方进行了劝导。
法官认为,高汉东的做法,换了谁都难以接受,虽然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证明,遗嘱是真实有效的,但王晓云在接受遗产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老高夫妻年事已高,以及房产系他们出资购买的事实。
另一方面,王晓云和高汉东虽只交往了一年,但在高汉东病重之时,王晓云并未离开他,而是没日没夜地悉心照料他,说明两人之间是有真感情的,既然遗嘱是高汉东所写,那也应该尊重他的遗愿。
最后,经过法官5轮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共识,商定房产归老高夫妻所有,100万存款和奔驰汽车归王晓云所有,同时,老高夫妻还需支付王晓云补偿金60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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