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晚间,华谊兄弟(300027.SZ)公告称,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美拉”)70%股权转让给北京阿里巴巴影业文化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中联华盟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影业”),股权转让价款为3.5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阳美拉的股权。标的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冯小刚,持股30%。
去年11月,阿里影业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联盛世与嘉利文化、华谊娱乐及华谊兄弟订立买卖协议,中联盛世同意购买,而华谊娱乐同意出售嘉利文化之全部股权(连同相关股东贷款),代价同样为3.5亿元。
两项收购事项,共涉资7亿元。
同日,华谊兄弟也发布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结算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华谊兄弟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2019年审议通过了一系列议案,北京阿里巴巴影业文化有限公司向华谊兄弟提供7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为5年。由华谊兄弟持有的东阳美拉70%的股权以及公司全资孙公司嘉利文化持有的自有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以持有的自有房产三套、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互娱持有的自有房产一套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为上述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年11月,华谊兄弟审议通过,将嘉利文化100%股权以及华谊娱乐投资对嘉利文化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中联盛世,以抵销上述借款总额7亿元中的3.5亿元。2024年7月23日,华谊兄弟审议通过,将公司持有的东阳美拉70%股权转让给阿里影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外,协议各方已就上述2019年签署的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剩余的利息和相关影视作品应收款项的支付安排进行约定。
根据华谊兄弟公告,公司应当将其对阿里影业承担的应付阿里影业剩余本金减去估值减损金额(如有)后余额的付款义务,与阿里影业对公司承担的应付公司股权转让款减去估值减损金额(如有)后余额的付款义务进行抵销,抵销后两者的余额均为零。
因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阿里创投)与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为一致行动人,且合计持有华谊兄弟股份超过5%,阿里影业集团控制的企业为阿里创投的关联方,同时,担保人王忠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晓梅为公司董事、王忠军的配偶。王忠磊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晓蓉为王忠磊的配偶。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显示,东阳美拉成立于2015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忠磊,实际控制人为王忠军,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冯小刚(持股比例:30%)。据灯塔专业版,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曾出品电影《芳华》《非诚勿扰3》等。
中国经营报此前报道,华谊兄弟在2015年前后,用10.5亿元收购了冯小刚公司东阳美拉70%的股权,该公司彼时刚成立不久,就被华谊兄弟予以高达15亿元的估值。
华谊兄弟如此高溢价收购东阳美拉,就是因为和冯小刚签订了一份长达五年的对赌协议:2016年~2020年,东阳美拉承诺每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每年增长15%,若无法完成目标,冯小刚将以现金补足差额。
这一笔投资使冯小刚与华谊兄弟的合作更加紧密。但在往后的5年中,冯小刚执导并上映的电影仅有《我不是潘金莲》《芳华》《只有芸知道》,三部影片分别取得票房4.82亿元、14.22亿元、1.59亿元。冯小刚的东阳美拉也两次未完成对赌协议所约定的数字,累计需补足华谊兄弟2.35亿元。
2023年,华谊兄弟实现营业总收入6.66亿元,同比增长65.59%;归母净利润亏损5.39亿元,上年同期亏损9.81亿元。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21.50万元,同比下降59.20%,归母净利润为-0.19亿元,亏损同比增加76.76%。
截至7月23日收盘,华谊兄弟股价报收1.61元,总市值仅剩44.67亿元,较巅峰时的700多亿元市值已蒸发超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