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现役军人,发现6岁的小儿子越来越不像自己,决定去做亲子鉴定。就在这时,妻子却提离婚,让男子给她200万,再加一套房。男子觉得蹊跷,试探性的询问妻子,是不是外头有人了,没想到妻子承认的很干脆,男子愤怒至极果断报警!
(案例来源:中国民商新闻)
魏永民愤怒至极,一巴掌甩在了妻子刘欣冉的脸上。
他怒吼道:滚,滚出这个家。
刘欣冉并没有出去,而是躲进次卧,反锁了门,确保自己的安全。
魏永民是一名军人,平时和刘欣冉聚少离多,一年也见不上几次面。
两人当初是经人介绍认识,刘欣冉父母对魏永民挺看好的,他们觉得,女儿能嫁给军人,也是他们家的荣耀。
可只有闺蜜跟刘欣冉说了掏心窝子的话:你可要想好,以后生病他可不会在你身边,有了孩子大事小事可都是你一个人操办,你受的了这份苦,忍得住这份寂寞吗?
刘欣冉当时也没想太多,只是觉得爸妈说的对,嫁给军人很有面子,而且待遇也好,于是根本没细想,就结婚了。
魏永民和刘欣冉结婚第二年,就生了大儿子魏聪。魏永民天真的以为,只要两个人有了孩子,刘欣冉就在老家他就放心了。最起码为了孩子想,她也不会乱来。
然而,谁成想,儿子3岁时,刘欣就出轨了。
刘欣冉的出轨对象叫王庭深,比刘欣大8岁,王庭深是刘欣冉的前上司。
刘欣冉没结婚的时候,两人就暧昧过一阵子,当时刘欣冉碍于王庭深有家室,所以就没有更进一步发展。
可如今,她却不顾那么多了,当王庭深得知刘欣冉和老公聚少离多的时候,就见缝插针,而刘欣冉也欣然接受。
于是,两个人就走到了一起。
两人在一起的第二年,刘欣冉就怀孕了,当时魏永民还觉得奇怪,他算了算和刘欣冉同房的日子,感觉不是特别能对得上,但是也没深究。
差不多结婚第8年起,刘欣冉和魏永民的关系,就变得很紧张。
魏永民嗅到了点什么,可是依然没有深究,他内心其实也挺怕的。
可没想到,就在这时,刘欣冉却频繁的提离婚,闹的家里鸡飞狗跳的。
刘欣冉不仅要离婚,还让魏永民给他赔偿200万,再给她一套房子。
魏永民觉得不可思议,为啥非要离婚,还要这么着急。
于是,在魏永民便试探性的询问刘欣冉,是不是外头有人了。
没想到,刘欣冉毫不避讳,承认的干脆利落。
此事,魏永民想到了自己的小儿子,以前他就怀疑小儿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再加上小儿子不管是从性格还是长相,都跟他不像,如今又得知刘欣冉早已出轨,这一系列信息,让魏永民不淡定了。
他带着小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两人根本没有血缘关系。
小儿子如今6岁,也就是说,刘欣冉出轨至少7年。
10年婚姻,刘欣冉7年都不在轨道上。
魏永民拿着刘欣冉的电话,愤怒的拨通了王庭深的电话,王庭深胆子倒是挺大,直接在电话里承认,他知道魏永民是军人,他就是喜欢刘欣冉,就是愿意和刘欣冉同居。
魏永民原本想私下处理这件事,毕竟他也要面子。
可如今,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王庭深已经骑到了他头上,他也顾不上什么面子了,一怒之下报了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刘欣冉在与魏永民婚姻存续期间,与王庭深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庭深明知道刘欣冉有家室,还是军人家属,却与她同居生子,这就是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2、王庭深构成破坏军婚罪。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魏永民得知真相后,报警追究王庭深的刑事责任,当地警察院对王庭深提起公诉。
3、刘欣冉这种行为,构成欺诈性抚养,魏永民有权向刘欣冉和王庭深索要这6年的抚养费。
受欺骗抚养非婚生子女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与当事人之间无血缘关系,也没有形成父母子女关系,那么当事人就没有抚养的义务。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应该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负担,直至非婚生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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