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29日电(张剑武张泽尧)在游戏厅里悄悄安插几台赌博机,看似是轻松谋取利益的捷径,实际则潜藏着重大法律风险和社会问题。近日,永泰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
案情回顾: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期间,蔡某某在永泰县某某村经营某电玩体验馆。经营期间,蔡某某在该体验馆内设置“疯狂魔鬼城”“推推乐”等六台具有押分、退分、退币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吸引赌客参赌,并通过赌资结算从中营利。该体验馆经营期间,共有五名赌客在此赌博,参赌金额达人民币3198698元。
2023年8月,该赌博场所被公安机关查获。同月,蔡某某向永泰县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具有退分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吸引多名赌客前来赌博,并予以退分兑换赌博资金,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考虑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官说法,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是指通过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符合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即构成开设赌场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赌博机常常以普通游戏机的外形为掩护,人民群众很容易混淆。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游戏的输赢可以通过技巧改变,而赌博机具有射幸性质,赌博的结果是无法操纵的概率事件。具体而言,具有上分、扣分、加分等荧屏计分功能,或退币、退钢珠、退奖券功能,或选定赔率、以小博大功能的,应当认定为赌博机,广大群众要仔细甄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