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消防设备公司被处罚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月16日作出的“任市监处罚〔2025〕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查明,任丘市华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对任丘市华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860元;2.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没款合计29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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