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与孙力军共事的“警虎”获刑10年,曾是《破冰行动》原型

上观新闻 2024-07-31 19:21:15

7月31日,一审公开宣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受贿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李春生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下半年至2022年5月,李春生利用担任河南省新县县长、县委书记,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40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法院披露,2022年11月26日,李春生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这是李春生投案时间首度公开。2022年12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李春生被查。

审理此案的郴州市中级法院认为,李春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李春生部分受贿系未遂,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自首情节;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依法可予减轻处罚。

李春生1961年3月出生,河南郑州人,曾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1983年从河南大学历史系毕业后,李春生曾在郑州市第七中学、共青团河南省委工作。1998年赴河南新县任职,先后任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他的贪腐行为就始于这一时期。

2003年,李春生开始进入政法系统工作,任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次年任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短短2年后,李春生上调公安部,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局长,并于2008年被提拔为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在公安部工作7年后,2013年,李春生“空降”广东,任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21年,年满60岁的李春生卸任已担任8年的副省长、公安厅长,转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至被查。

在李春生任职公安部期间,已经获刑的孙力军、刘彦平、龚道安等人也在公安部任职。这一时期,孙力军担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龚道安担任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长、局长;刘彦平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局长,公安部部长助理。

据媒体报道,李春生还是《破冰行动》原型之一。在他任职于广东期间,曾于2013年12月指挥剿灭广东“冰毒教父”蔡东家团伙,该案件后来被改编拍摄成电视剧《破冰行动》。

去年6月,李春生被“双开”,通报指出存在多项违纪违法问题,包括: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其提供的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

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搞权色交易;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和市场经济活动;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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