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14日讯(记者 范晓林)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
2月14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