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碎三观!吉林一女子,刚结婚没多久就出轨,和第三者交往两年后,又找了一男的。第三者很生气,将女子和第四者的事情告诉了女子丈夫,还说他们的女儿不是亲生的。女子丈夫愤怒至极,将女子和第三者还有第四者全都告到了法院!
(案例来源:帮女郎在行动)
赵毅用命令式的口吻对史芸说:你今晚必须来我这儿,你要是还呆在他那里,我会让你后悔的。
然而,史芸并没有回复他。
赵毅和史芸的关系,是见不得光的。
史芸是已婚人士,丈夫叫王深,从事IT行业,人老实本分,除了写代码在行,生活中啥也不会。
王深和史芸2019年步入婚姻殿堂,两人是相亲认识的,王深看上了史芸的美貌,而史芸觉得,王深一个月2万左右的工资,完全能维持她的生活品质,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就结婚了。
说白了,史芸就是想给自己找个长期饭票。
然而,结婚后,史芸却觉得王深这个人太闷了,一点情趣都没有,一天除了写代码就是写代码。
于是,史芸为了寻求刺激,出轨了。史芸出轨的时候,她和王深结婚才不到1年的时间。
也就是说,王深刚一结婚,就被戴了绿帽子。
史芸和赵毅在交友软件上认识的,聊了两个多星期,两人决定奔现。
两人只是隔着屏幕聊天,史芸都觉得赵毅比王深有意思多了。
于是,两个星期后,两人决定奔现,第一次奔现,两人就去酒店开房,发生了关系。
这一开始,就是两年。
这两年,史芸每次趁着王深出差,都会去赵毅的住处小住几天,有时候王深不出差,史芸也会找借口偷偷溜出去,和赵毅开房。
总之,史芸觉得这样的偷吃,很刺激,她把这种不轨的感情,当成了生活的调剂品。
可让赵毅想不到的是,两年后,史芸对他腻了,总是爱搭不理,还提出了分手。
赵毅:为什么?我哪里做得不好?
史芸:我得回归家庭了,否则我对不起我老公。
然后,事实并非如此,史芸又给自己找了一个名叫卡卡的男人。
赵毅得知后,气愤极了,他一个第三者,竟然也有了被绿的感觉。
自从史芸和卡卡在一起后,赵毅三番五次捣乱,让史芸回到她身边,否则就接发她。
史芸一开始有些害怕,于是有一段时间,她选择辗转于赵毅和卡卡之间。
可后来,赵毅越发将史芸看的紧了,而史芸也越发的不想被赵毅控制,最后索性不听赵毅的了。
最终,赵毅一气之下,找到史芸老公王深,将史芸和他还有卡卡的事儿,全部抖落了出来。
不仅如此,赵毅还告诉王深,他的女儿不是亲生的。
这一系列的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一样震碎了王深的内心。
王深立马带着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果然非亲生。
女儿是史芸和赵毅的,也就是说,他不仅戴了两顶绿帽子,还替别人养了3年孩子。
王深愤怒至极,直接将史芸和赵毅诉至法院!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史芸在和王深婚姻存续期间,与赵毅同居生子,又和卡卡有染,有违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可以不爱,但不能伤害。
2、史芸和赵毅生子,让王深养了三年,这种行为构成欺诈性抚养。
《民法典》相关规定:
受欺骗抚养非婚生子女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与当事人之间无血缘关系,也没有形成父母子女关系,那么当事人就没有抚养的义务。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应该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负担,直至非婚生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也就是说,王深有权要求史芸和赵毅赔偿这3年来养孩子的费用。
3、王深还查明,在史芸和赵毅交往期间,史芸前后给赵毅转款7万元,王深要求返还。
《民法典》相关规定:
一切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都属于无效行为。
所以,最终法院判决,赵毅返还7万元给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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