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诡2供养人一案中最大的BUG
剧名《唐朝诡事录之西行》
很多人觉得《唐诡2》最后「供养人」一案中有个很严重的逻辑问题:
为什么大姐夫李参军只用五块银铤就把管家收买了?
按理说管家已经能分到6成家产了,为什么还会为这么点钱出卖曹公和自己的儿子呢?
其实仔细想想,这个情节设置是合理的,算不上bug:
:从身份上看,一个能想出让自己的女人去做别人的少妻,这样的小人本性就坏,靠不住,还能隐藏十二年等待时机,一个字:贪;
:五块银铤还真不少,唐代一块银铤大约是五十两、四十两、二十两、十两及五两,这里从李参军“我才用五块银铤就把他收买了”的语气来看,暂且当做这五块银铤都是五两价值的,盛唐时期一两银子能买200斗大米,而一斗大米相当于现在的12.5斤,换算过来,一两银子能买约2500斤大米,五块银铤能买62500斤大米,吃几辈子也吃不完;
(这里仅做估算,不做现代货币换算,得出结论就是五块银铤足够普通百姓一辈子的吃喝不愁,所以确实是一比巨款。)
:被即将到来的成功冲昏了头脑,过于大意。曹公马上要进行花甲葬,十二年的耐心潜伏终于要有回报,马上人财两收的时候又偏偏有人来送钱,丁管家此时觉得,交出遗嘱「只是把李参军应该知道的事情提前告诉他了」而已,并不会影响什么结果,即使李参军心有不甘,作为一个体制内的要员,也不会知法犯法,自毁前途吧!所以,既然不影响之后的结果,又能捞一笔,这样的“好事”他根本不会犹豫。
不过,丁管家错就错在他走错片场了。《唐诡2》整部剧都是围绕着「人性」来讲故事,丁管家这里低估了人性对金钱物欲的渴望,尤其是一个首富家里!丁管家自己一个可以说是跟曹公毫无血亲关系的人都处心积虑的来分一杯羹,何况是放弃颜面,在「士农工商」等级森严的唐代入赘到一个商人家庭里去做赘婿的李参军呢!?所以,酿成惨祸是必然的局面。
这里其实非常佩服编剧魏风华的「讲故事」能力,每一个人物只要仔细思考都能深挖出背后的行事动机,十分巧妙。最后,作为观众,特别喜欢多宝!多好的孩子呀~乖巧懂事,机敏好学,长大了一定是敦煌最顶级的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