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网友写了他的朋友也是一个法官,谈杀害女法官这件事,他首先感到这个事很震惊,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 他说,漯河市郾城区是一个基层的法院,只能审理一些民事纠纷等小案子,老大爷交通事故这个案子如果对于审判的不服或者不满意,完全可以依法上诉,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应该可以比较理想的解决这个问题。 可是这位大爷没有上诉,而是采取自己极端的做法,把审理本案件的法官给杀了,这是两败俱伤的结局。 所以我来这里说几句,这位老大爷能在漯河市区法院打这个官司已经很不错了,大家都知道打官司费神费力,拖的时间又长,如果有正常工作的人,无法去打这个官司,要不然委托给律师,那就要一大笔律师费,维权成本太高。 如果这位老大爷上诉到上一级法院,那老大爷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如果要委托律师,老大爷有这个财力吗?所以这位网友的朋友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还说自己是个法官,一点都不体谅底层人民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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