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哀!又一起法官被害案,发生在河南漯河。任何一起凶杀案,都没有赢家,但是,此类案件又在生活中,不断的发生,原因何在?我们不得不实事求是的说,当一个底层群众,从一个老实巴交的守法公民(因为相信法律,所以他首选了依法维权)突然变成了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其中原因,不能不让人深思。就本案看,凶手在前期的交通事故中,是对方全责。在诉讼中,他提出来1.8万的经济赔偿,单从他住院20多天的时间来看,治疗的费用,营养和误工费用等等,要求1.8万的赔偿,是不高的。而反观法官的审理,直接腰斩,似乎有各打五十大板的意味,不免让外人心生疑窦,让当事人无法接受。但无论如何,在这起凶杀案中,一个鲜活的年轻法官倒下了,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她无疑是个输家,凶手自知罪责难逃,企图喝药谢罪,显然,他也是一个输家,还有一个输家,那就是我们的政府,或者说是司法机关的形象,毫无疑问的又增添了一笔污点。因为,无论从哪个方面讲,你们的工作都出现了问题。当然,如果我们能够汲取教训,亡羊补牢,也还为时未晚,但如果我们只会拿凶手出气,而不是从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去找出问题并解决它,那么,这位女法官的倒下,就会变得毫无价值,这才是悲哀的,也是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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