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检察:依法惩治“黑气”犯罪,能动履职守护民生

身边24小时 2024-08-13 19:08:08

近日,由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黑气”危险作业案件开庭审理,惠阳区人民法院支持惠阳区检察院的指控,认可被告人蔡某某在检察机关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经审理后,当庭作出宣判,以危险作业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拘役二个月。

靠前履职能动介入,公检协同形成合力

被告人蔡某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惠阳区秋长街道某居民楼以及旁边货车内存储并经营瓶装液化气。案发后,惠阳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第一时间介入,多次同公安机关负责同志讨论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指明下一步重点侦查、取证方向,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引导侦查的职能,为快速成功办理本案夯实基础。

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宽严相济办理案件

经相关部门认定,被告人蔡某某的上述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具有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危险。被告人蔡某某行为构成危险作业罪。鉴于被告人蔡某某具有自首、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考虑到本案没有发生严重事故,检察官最终建议以危险作业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获法院采纳,被告人最终服判息诉。案件办理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

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普法宣传以案促治

案件判决后,惠阳区检察院聚焦社会治理,针对部分群众对于“黑气”危害性认识不足,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惠阳区检察院以办理全区首例涉“黑气”危险作业案件为契机,根据案件改编成普法宣传漫画,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经营“黑气”涉嫌违法犯罪,购买“黑气”威胁生命安全,目前总阅读量近两万次,得到大量点赞好评。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点一滴见初心。接下来,惠阳区检察院将继续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黑气”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办好百姓身边案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忠诚履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以高质效办案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努力擦亮司法“人民性”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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